1978年4月10日,炊烟散尽,夜幕降临。

江苏扬中县(1994年5月18日撤县设市,改名为扬中市)联合公社联盟大队第三生产队女社员朱雨晴忙完一天的农活和家务,安排好两个幼小的孩子睡下后,关上前、后门,点着煤油灯,坐到堂屋靠灶门口的方凳上,给在省地质队工作的丈夫织绒线背心。突然,从灶间里窜出一个人,对朱雨晴的背后猛击一掌,随后吹熄桌上的油灯,举刀向朱雨晴迎面砍来。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吓得朱雨晴手足无措,连声呼救,“救命啊”“救命啊”……

邻居们闻声赶来,冲开前门进屋,只见朱雨晴倒在血泊之中已昏迷不醒,两个孩子在床上大声啼哭,后门敞开着……

十点多钟,县公安局领导率领侦查人员赶到现场。局领导命令迅速将受害者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同时指挥勘查现场和访问。

发案的第三生产队位于联合公社和三茅公社的交界处,较为偏僻。全队二十一户人家,居住比较分散,而受害者周围有五家邻居,相对比较集中。受害者家有三间瓦房。侦查人员跨进中心现场的堂屋,发现地上和墙上多处有受害者的血迹,从地上提取到受害者的少量头发、三颗被砍掉的牙齿和两小片颅枕骨的碎骨。在堂屋后门门门和门框左边墙上,发现留有左手血指印;在后门左边的地上,发现一把沾有受害者血迹的柴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屋后有块二分多地的竹园,竹园北边有条东西向的小河,河边有个坝头通往对面的麦田。侦查人员在坝头的泥土上取到一只长二十五点八公分的右脚布底鞋印,在紧靠坝头的河边的小杨树上又取到一枚左手血指印。

侦查人员连夜走访附近群众,了解发案时间是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联播节目结束后不久。当时,西邻朱家、陈家、王家都还没有睡觉;东邻郭家夫妇刚刚关门上床;前面一家上高中二年级的小朱还在煤油灯下复习功课;离现场仅一百米处的河边,生产队电工郭某和两个社员正在安装水泵。当人们听到呼救声后,都立即赶来,东邻朱某第一个来到受害者家门口。但是,谁都没有看到犯罪分子。这时有人看表,时间正好是九点。

黎明前,受害者不治身亡。她面部被砍四刀,头的后部被砍二十二刀,左手背上的食、环、小三指处被砍一刀,全身共被砍了二十七刀……

清晨,现场勘查和现场访问结束了。侦查人员一致认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凶杀案件。他们开始对现场和案情进行综合分析:

1、从新闻联播节目结束后至邻居们听到呼救声推算,犯罪分子行凶的时间在晚上八点四十分至九点钟;

2、从受害者当晚的活动分析,犯罪分子是预先潜伏在灶间,然后趁其不备行凶;

3、从后门闩、门框左边墙上和河边小树上留有的左手血指印,以及坝头上留有的鞋印来看,犯罪分子行凶后,是开后门,经过屋后竹园旁边的小路,穿过小河上的坝头迅速逃跑的;

4、犯罪分子扔在后门左侧的一把柴刀,是受害者家原放在灶间的用具,犯罪分子的凶器是潜伏时就地取用的;

5、从犯罪分子扔凶器的方位和提取到的指纹,以及受害者的受伤部位分析,犯罪分子可能是个“左撇子”;

6、从犯罪分子当晚潜伏、了解受害者家中情况和熟悉地形等分析,犯罪分子可能是本地人,居住不会远,甚至就在本大队、本生产队;

7、从现场和受害者受伤情况分析,犯罪分子身上一定溅有血迹,有血衣等物证可以追查。

通过分析,侦查人员对迅速破获这起凶杀案件充满了信心。他们忘却了一夜工作的疲劳,开始了排查工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根据线索,侦查人员首先在盗窃行凶和报复行凶两个方面排查嫌疑人。经过一天工作,从作案时间上排除了本大队几个有盗窃行为的人,并且证实受害者家中没有财物被盗,因此很快排除了盗窃行凶的可能。至于报复行凶,受害者平时话不多,与他人没有突出的矛盾,这一可能性也被排除。

在此同时,出现了第三种可能性。有群众反映,受害者在结婚前是大队文艺宣传队的主要队员,十分活跃,当时宣传队员中有不少小伙子要与她谈恋爱,有几个小伙子还为此互相闹了矛盾。

还有人反映,上一年受害者的丈夫没有回来,而她做了两次人工流产手术。这使侦查人员想到奸情行凶的可能性。

为此,侦查人员将奸情行凶作为侦查的重点,把侦查范围从本大队扩大到四个大队。他们走村串户,对有关人员在发案前后的情况、表现、行动全部查清,逐一见底,排出了一个叫郑和明的嫌疑对象。郑和明是本大队人,有流氓行为,两年前的一个晚上曾闯进受害者家,企图对她要流氓,当场受到斥责。但是,经过反复核查,最终查明郑和明不具备作案时间。

侦查人员又查明,受害者从1969年结婚以来,作风正派,在男女关系上没有问题;上一年两次流产,是因为她当年多次到丈夫处探亲所致。

三天过去了,侦查工作所走的三条路条条不通。

三条路条条不通,侦查人员为了不让犯罪分子漏了过去,决定回过头来重新排查,再下第二网。经过艰苦细致的排查,果然发现了一个有重大嫌疑的对象郑华兵。郑华兵是本大队人,平时表现不好,有偷窃、赌博、腐化等违法行为,与受害者也确有矛盾,曾经为分配树竹问题同受害者争吵过两次。发案的当天晚上,他在家里自斟自饮,独自喝了八两黄梨酒。在发案前,郑华兵曾先后两次约受害者贩竹笋去南京,并要她不要告诉任何人。

发案前几天,有人发现郑华兵到受害者家东张西望,后来拨后门闩而走。并且,群众还反映,郑华兵的右手掌有一道新的伤痕,在发案的当天晚上,郑华兵还同几个社员一起将受害者抬到县人民医院抢救。

侦查人员对郑华兵发案前后的行动和疑点进行分析:郑华兵发案前两次约受害者贩竹笋去南京,并要她不要告诉任何人,是否想在途中下毒手?发案前几天郑华兵到她家东张西望,并且开后门而走,是否为了进一步熟悉情况?郑华兵手上有伤痕,是否为行凶时碰伤?郑华兵于发案的当晚喝酒,是否以酒壮胆?案发后又参与抬受害者到县人民医院,是否为了转移视线?

大家认为,郑华兵有作案的重大嫌疑。于是,不分昼夜地对郑华兵进行侦查。

可是,随着对郑华兵的深入侦查,疑点却一个个解除了。主要是作案时间。当晚,郑华兵喝酒时,有两名社员在他家闲谈到八点三十五分才离开。凶手应在八点四十分前潜伏于受害人家中,而郑华兵家离现场较远,不可能做到这点。时间是关键,没有作案时间,就不具备作案条件。

侦查人员为慎重起见,决定进一步查明郑华兵当晚喝酒和手上伤痕的疑点。通过走访了解到,当晚郑华兵喝酒是因为赌博输了钱,一气之下喝了闷酒;手上的伤痕,是在发案前两天和其他社员一起到公社农具厂抬水泵时不小心摔跤划破的。

至此,侦查人员决定排除这唯一的重点嫌疑对象。

侦查工作又陷入了困境。

两次排查的实践证明,先前确定的盗窃行凶、报复行凶或奸情行凶的侦查方向错了。那么,凶手究竟是谁?三条路以外的第四条路又在哪里?侦查人员日夜苦苦思索,寻找破案的新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通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侦查人员重新对案情和现场进行分析研究。他们发现原来所下的“凶手事先潜伏,预谋充分,心狠手毒,是个老奸巨猾的犯罪分子”的判断,缺少过硬的依据。恰恰相反,凶手不仅没有充分地预谋,而且表现出很大的盲目性,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犯罪分子行凶的时间不是在夜深人静的深夜,而是在夜幕刚刚降临的晚上。当时受害者、邻居都还未睡觉,在距离不远的地方还有社员在安装水泵。在这个时间和环境下行凶,是很容易暴露的。如果是老练的犯罪分子,不会不考虑到这点。

第二,犯罪分子虽然事先潜伏,但是没有带凶器,准备并不充分。

第三,犯罪分子不是有目的杀害受害者,行凶时就地取用的是放在灶堂旁边缸盖上的柴刀,而柴刀旁边有一把锋利的菜刀却没有用;再从受害者的二十七处伤痕来看,属于持刀乱砍所致。

侦查人员根据这些特点,产生了新的认识:这起案件犯罪胆量大、盲目性大的特征表明,犯罪分子不一定是作案老练的成年人,很可能是青少年犯罪。

这种新的认识又引出了一个新的问题:既然是青少年作案,那么凶手与受害者有什么利害关系?他的犯罪起因是什么?

侦查人员经过反复讨论研究,联想到当晚邻居陈某喊受害者端洗澡水一事,提出了会不会是犯罪分子搞流氓不成而行凶的设想。因此,侦查人员决定把侦查视线转移到排查有流氓行为的青少年身上来。

正确的侦查方向确定后,很快发现了本生产队十七岁的中学生朱武在发案的当晚八时至十时的一段时间去向不明。据他说,当晚准备到附近的新民大队看电影,因为姐姐没有带他去,就在家里睡觉了。但其姐姐、母亲反映他当晚很长时间不在家,直到案件发生后,全队的人都轰动起来了,才看到他钻在人群中间。

本人的叙述与查证情况不符,侦查人员再次找朱武核实,他支支吾吾,又说当晚是去新民大队看电影的。为了查证这个问题,侦查人员随即分别在本大队和新民大队召开青少年座谈会,都反映当晚没有看到朱武去看电影。接着,侦查人员又来到新民公社电影放映队,向当晚放电影的放映员了解情况。

放映员反映,当晚放电影前后发生过两件特殊的事情:一是放映前有个小孩不小心掉进粪缸,引起电影场上一阵哄动;二是放映中曾两次出现“哑巴电影”。

侦查人员回过头来询问朱武放电影时发生过什么事情没有,他连说“不知道”。再查朱武的平时表现,群众反映他不正派,有人称他“小流氓”。

经过初步调查,朱武在1977年前随父在海安县读书时,就有流氓行为,曾被人扭送公安派出所教育过。

一个长途电话挂到海安县公安局,了解到:朱武在海安读书期间,曾多次进行流氓活动,经常在厕所里偷看妇女小便,用镜子照、用棍子捣。这些重要情况的提供,使朱武的疑点上升了。侦查人员对其侦查发现,朱武的鞋子与现场留下的鞋印完全一致;同时,他又是个“左撇子”,符合凶手的特征。

据此,扬中县公安局果断决定,依法传讯重大嫌疑对象朱武。

晚上,侦查人员将朱武带到大队部进行传讯。

“朱武,发案的当天晚上,你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到新民大队看电影的。”

“你在新民大队看的什么电影?”

这个幼稚的犯罪分子无言可答了。

在侦查人员的催问下,他想了想又改换话头说:“我到新民大队时电影正好散了。”

侦查人员抓住破绽问道:“你既然没有看电影,那么你到哪儿去了。”

“我在家先睡了一会觉。”

“不对,你家里人证明你不在家。”

在侦查人员威严目光的逼视下,朱武此时低下了头。侦查人员又针对他的心理进行政策和前途教育。两个小时后,他“哇——”地一声哭了,交代了犯罪的经过,并交出了行凶时的血衣。经化验,血衣上的血迹与受害者的血型相同,朱武的指纹与现场所取的血指纹一致。

凶犯落网了。然而出乎一切人的所料,凶犯居然是受害者的侄儿。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朱武这个仅十七岁的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而把柴刀砍向自己的姑姑的?

原来,前已说明早在1977年前,朱武随父在海安读书时就走上了邪道,经常耍流氓。1977年下半年回乡后,他恶习仍然不改。1978年4月10日晚,朱犯本想跟随姐姐到新民大队去看电影,因其姐姐不肯带他去,就躲在受害者家的屋后,想等姐姐走后,再到新民大队去。正在这个时候,他听到陈某喊受害者端洗澡水,由此歹念顿起,想偷看受害者洗澡。

他从屋后偷偷出来,悄悄移动到受害者家前门的土垡堆旁,趁受害者到陈某家端洗澡水之机,窜入其家,隐蔽在灶间里。由于受害者将水端回后改变了主意,没有洗澡,只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又坐到灶间门口织起毛线衣,挡住了朱武的出路。朱武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长了,又急于要大便,就产生了行凶逃跑的念头。他顺手操起一把柴刀,悄悄窜到受害者的背后,将受害者推倒,吹熄煤油灯,向受害者砍来。受害者越是呼救,他越是乱砍,直至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才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经过七个昼夜的战斗,“4·10”凶杀案终于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