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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懂酒哥

一瓶成本价只要几十元的普通白酒,只要印上“特供”等字样,价格便立刻扶摇直上,甚至可以卖到上千元。

近年来,一些违法分子,在利益的催动下,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假冒“特供”“专供”名义的假酒,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多地监管连番围剿

“军委办公厅内招酒”“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局专用酒”“中央国家机关特供三十年陈酿”“警卫局接待用酒”“大会堂专供”…… 这些三无作坊生产、香精勾兑、低档白酒灌装的所谓“特供”,伤害了不少消费者。

日前,上海警方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全环节斩断多个以“特供”“专供”为噱头、制售假冒知名品牌白酒的犯罪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查获“特供”假酒1.2万余瓶,空酒瓶、酒盒等制假包材10万余件,灌装机、打包机等制假工具27套,涉案总额1.4亿余元。

警方提示,当前,网上网下销售的“特制”“接待”“内招”以及“军供”“军队特供”等标识、字样的商品均系非法产品,广大消费者切记不要轻信所谓“特供”“专供”酒品,严防上当受骗。

无独有偶,重庆公安机关也在近期开展多次收网行动,成功破获涉及五省市的特大“5·21”制售“特供”假酒案,抓获涉案人员53名,捣毁特供假酒产、销、储窝点12个。

在“特供酒”日益猖獗的背景下,为规范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多地监管出手,开展打击“特供酒”“专供酒”等专项整治行动。

4月2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实施方案,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行动。此项行动旨在严厉打击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贵州省将运用食品生产流通、网络、广告、商标、反不正当竞争以及联合惩戒等多元监管“工具箱”,强化生产端治理、销售端清查、广告监管、包材市场检查、物流寄递环节堵截,全面开展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严查重处采购、销售“特供酒”“内供酒”的行为,严查重处发布“特供酒”“内供酒”虚假违法广告、开展虚假宣传的行为,严查重处印制“特供酒”“内供酒”包装包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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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也紧随其后,4月4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宣布启动为期一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旨在严厉打击那些假借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通过查处重点案件、惩处犯罪分子、曝光典型案例、销毁非法物资以及形成制度成果,切实解决“特供酒”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

山东省平阴县市场监管局近日也深入酒类市场,开展“特供酒”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特供酒”的虚假宣传行为。

广东省阳江市市场监管局阳东分局近日开展了特供酒、洋酒专项行动。本次行动共检查酒类经营主体71家,责令整改6家,立案查处1宗,暂未发现销售特供酒经营行为。

“特供”乱象屡禁不止

“特供酒”确实存在过。“特供”的形成是在1964年,在经济复苏的需求下,为了满足生活需要而设立的制度,其最初的目的是满足特殊群体的需要。但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以及市场机制的成熟,“特供”已经被明令禁止。

2013年3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便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同年11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明确要求:酒类企业不准生产标注有“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2020年9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2022年7月,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公安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

2022年7月,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

尽管近年来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所谓“特供酒”的打击治理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积极成效,但受非法利益驱使,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仍禁而不止、打而不绝,并未真正销声匿迹,甚至转战到更为隐秘的线上渠道进行销售,这也给打击治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根据相关案件报道,目前,农村地区和私域领域是“特供酒”的重灾区。不少作案人员的制假窝点选在农村,通过网销公司、烟酒门店等渠道诱导消费者购买其“特供酒”。

那么,为什么很多人会去买“特供”假酒呢?上海警方相关工作人员曾表示,首先,很多人是一种猎奇心态;第二种,他觉得这种市面上的酒,他没见到过,或者说是他觉得可以向周边的朋友宣称我有渠道买到这种市面上没有的酒,在社交上,他觉得可以给人家一种“高大上”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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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调查数据显示,一瓶标称为2015年的专供名酒,其售价高达11.5万元;而某品牌名酒2016年份的53度500毫升装,6瓶套装,价格也才8.3万元左右。可见,生产所谓的“特供酒”,对不法商家来说,可谓是一本万利的“生意”,但由此带来的社会危害却不容小觑,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会滋长不良社会风气,损害党政机关、人民军队的正面形象。

近些年,很多地方从酒的生产源头把控,清理掉产品包装上的“国宴”“专供”字样。在一些省市,监督检查“特供”产品成了常规工作,时不时就检查机关单位食堂、仓库是否收受储藏“特供”“定制”烟酒,对酒厂调研摸底,看商家有无向机关单位销售“特供酒”。公安机关对“特供酒”也是露头就打。

在此基础上,应该如何进一步对“特供酒”祛魅?一方面需加大宣介力度、加强以案释法,让消费者知道,所谓的“特供酒”都是假酒,是骗局。另一方面,相关监管机构也需要强化技术监管能力,斩断“特供酒”的生存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