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回暖,群众自驾短途出行、外省游客来宁观光出行频繁增多,路面交通流量攀升明显,疲劳驾驶、超员载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动态违法行为发生频率上升,肇事肇祸风险不断提高。

特别是上下班通勤人员、学生、务农务工等群体选择两轮、三轮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简称“摩电车辆”)出行比例增大,外卖、跑腿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日均工作时长增加,极易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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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摩电车辆”事故多发易发态势,为切实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专门会议并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部署自即日起至今年9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两轮、三轮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推动健全源头监管、执法管控、联动共治、宣传教育综合管理格局,严查一批骑乘“摩电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摩电车辆”通行秩序,实现“摩电车辆”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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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整治针对的重点违法:

“摩电车辆”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非法改装、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重点区域:

城市道路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学校、医院、商业区、大型社区、物流园区周边道路,普通国省道机非混行路段,农村地区集市、穿村过镇路段等。

重点群体:

快递、外卖及其他即时配送企业、“摩电车辆”生产销售、维修改装、车辆租赁等企业。企事业单位职员、外卖、快递等即时配送行业从业者、学生、务农务工群众等群体。

宁夏交警总队提示

★出行前检查车辆

出行前要仔细检查车辆的操纵装置、刹车装置、照明信号装置是否可靠有效。油、电路及接口有无渗漏现象。检查前后轮胎有无损伤,气压是否合适;检查喇叭、车速表、前照灯、转向灯、制动灯能否正常工作。

★头盔护具佩戴齐全

“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驾驶“摩电车辆”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尽量穿着有防护装置的骑行服或佩戴护肩、护膝、护肘、手套等,遇日照强烈时佩戴偏光类护目镜。

★不随意变更车道、超速

“摩电车辆”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不要在车流中来回穿插变道,驾驶过程中随意压线、越线、逆行等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的行为,这些违法行为会带来严重后果。

★严禁酒后驾驶、分心驾驶

酒后驾驶机动车会引起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降低、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和驾驶心理变化等一系列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摩电车辆”时要时刻保持精力集中,驾驶时严禁操作移动电话等各种手持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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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路段减速慢行

行经弯多、弯急的山区道路时,要降低车速,缓慢转弯,避免占用对向车道,并提前鸣喇叭;下坡时应使用低挡辅助制动,随时控制车速,不要长时间使用刹车,以免刹车片因过热而失灵。

★远离大型车辆

特别要注意远离转弯大型车辆,因为大型车辆转弯时存在“内轮差”,“内轮差”区域形成了驾驶人视觉盲区,如果此时“摩电车辆”离转弯车辆过近或刚好驶入盲区范围内,很容易发生危险。

请广大骑乘人员

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平安出行 平安回家

来源:宁夏交警

编辑:王瑜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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