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有5年,在计算养老金时,是不是就按照10年来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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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并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来说,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果能够成功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话,则在办理退休手续后的养老金待遇是能够提高不少的,因为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每月除了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之外,还可以再多领一份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

根据规定来说,视同缴费年限并不是真正的缴费,所以参保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下,相应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没有个人账户余额的,所以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国家就特别设置了一项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以弥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因为有视同缴费年限而缺少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由此就可以看出,退休人员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下,养老金的待遇都是分为三部分的,分别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其中,过渡性养老金是根据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是不能够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视同缴费年限不仅能够参与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还能够参与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比如视同缴费年限有5年的情况下,则过渡性养老金就会按规定计算5年的待遇,而基础养老金也是会按规定多计算这5年的视同缴费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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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就可以得出,退休人员能够认定5年的视同缴费年限,则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都是能够分别增加5年的待遇,从计算的养老金待遇上来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确实是增加了10年的待遇。

因此,视同缴费年限能够认定5年的情况下,养老金的待遇确实是能够增加10年的,但并不能说是按照10年计算的,因为视同缴费年限是只有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