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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芦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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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龙门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

经查:2024年01月24日10时许,沈某某用竹竿、石头和砖块将位于芦山县龙门镇付某某家卷帘门砸坏,损坏价值约500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沈某某已被芦山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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