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内容我们分享内蒙古赤峰市小静(化名)十二三岁时被父亲强奸,直到今年18岁成年后,才勇敢地站起来举报父亲的兽行。其实这起案件,应该可以早见天日。之前,女孩小静把这件事告诉了奶奶,但是奶奶一直没有理会,导致女孩小静18岁成年后,才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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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当地警方已对女孩小静的父亲刘某进行逮捕,但女孩小静的姑姑和继母又是另一种说法。小静的姑姑表示,根本没这回事,没听小静说过,小静有精神病,她撒谎成性,她是在诽谤和诬陷。

而小静的继母表示,她与刘某结婚时小静才十二三岁,她与丈夫经常在外打工。丈夫刘某是个完美的人,小静平时也很懂事,在家里帮他们干家务,就像小保姆一样很勤快,也没有听说小静说被父亲强奸的事,她有点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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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小静的姑姑和继母都一边倒认为,小静的父亲刘某是一个好人,从没听说过刘某强奸亲生女儿的事。这让网友们感到扑朔迷离,这里面到底是小静说的假话,还是小静姑姑和继母在说谎。如果小静说的是假话,她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而如果小静的姑姑和继母在说谎,她们又想掩盖什么,中国有句俗话:“家丑不能外扬”,如果小静真被父亲强奸,也许小静的姑姑和继母想掩盖家丑不能外扬的事实,因为他们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实在见不得人。

但是小静继母说出一个生活细节,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小静在与父亲交流时,小静总是对父亲刘某大喊大叫。从心理学角度上说,小静这种行为,是不是通过这种方式表达自己对父亲的强烈不满,或者从侧面透露出曾经被父亲强奸和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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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据当地警方透露,小静的父亲目前已被逮捕,从另一方面说,如果被逮捕,这是不是预示着刘某强奸小静应该有事实证据,而不像小静姑姑所说的,是小静在撒谎。张律师,针对小静的遭遇是真是假,以及小静的姑姑和继母认为小静在说谎,请您从法律的角度分享一下您的观点。

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张振海表示,我认为小静说的是真话,因为小静的父亲已经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如果没有相当的证据,是不能批准逮捕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所以,后续检察院对小静提供的线索,以及公安机关通过侦查搜集到的线索,经过检察院审批提起公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按照小静父亲犯罪情节进行判决。上期内容我们也说到,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从小静的叙述看,她把自己被强奸猥亵的事情告诉了奶奶,当年奶奶不理会。现在姑姑、继母都认为这事不可能发生。所以小静处于一种众叛亲离的状态。如果强奸事实成立,也不难想像当年十二三岁的小静是多么的无助,到目前为止,小静都处于被整个家庭的孤立状态。在十二三岁的年龄,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二是兄、姐。所以小静的奶奶、姑姑、继母或多或少都具有监护人责任。

当这些监护人都处于失职状态时,小静就处于一种无助的状态,导致小静权益无法维护。所以,学校、村委、公安机关等组织和相关部门成为小静的后盾,但是这些“后盾”发挥作用,需要在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但是小静被父亲强奸的消息被她的家人封锁,导致小静成年后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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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像小静这样的此类案件也引发我们深层次思考,当家庭失去庇护未成年人时,学校、社区、村委等相关组织能否及时发挥作用,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当然,我们也希望小静的遭遇不是真实的,但是这样小静就要负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小静以父亲与生母离婚发泄不满情绪为由,以这种方式陷害父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是诽谤罪的法律依据。

另外,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诬告陷害罪的法律依据。

所以,不管任何人做任何事,都要遵纪守法,不然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如果小静诬告陷害父亲,会最高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