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时
需要立即停车报警
如果撞到人了
应立即救助伤者
但是,有人却选择了另一种做法
看不到?不想赔钱?赶紧走?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024年3月17日6时许,百色市德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称:在城关镇德胜路,发生一起小车碰撞二轮电动车的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车损坏、电动车驾驶人倒地不起,小车直接驶离现场。
接到指令后,事故处理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只见一名老年妇女躺在道路中间,旁边倒着一辆电动车,储物箱与车身脱离,掉落至道路中间隔离护栏下,物品、碎片散落一地。经现场医护人员检查,老年妇女已无生命迹象。肇事车辆不知去向,民警初步判断为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并立即开展侦查。
经过多警种紧密协作、分析研判,最终确定一辆号牌为桂L的白色小车有重大嫌疑。民警随即顺藤摸瓜,确定肇事逃逸嫌疑人为足荣镇某村的潘某。
当天上午11时,民警在足荣镇某村将潘某成功抓获,在其指认下,民警找到了车头有破损并凹陷痕迹的肇事车辆。
民警将潘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并送司法鉴定,经鉴定,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2.0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潘某对其饮酒后驾驶小车碰撞电动车并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供述,3月16日晚上,其独自驾车从足荣镇到县城与朋友在宵夜摊喝酒,一直持续到17日凌晨5时左右才结束。随后,其驾车返回足荣镇家中休息,途中听到“嘭”的一声响声,误以为撞到了狗,未下车查看,继续开车回家。
目前,嫌疑人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饮酒会导致驾驶人
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酒后驾车上路
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
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负责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饮酒、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那么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是什么呢?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王欢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