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要时刻燃放烟花爆竹
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
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污染空气
还可能引发火灾
产生噪声污染
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沭阳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
正式实施以来
为严格落实禁止燃放规定
沭阳警方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的同时
不断加大查处力度
但截至目前
仍有人置若罔闻、心存侥幸
结果受到公安机关处罚
4月11日22时许,居民杨某娣为庆祝生日,在沭阳县城区禁燃区域内的某桥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对杨某娣处以200元罚款处罚。
4月12日9时许,某小区业主仲某,在沭阳县城区禁燃区域内的某小区售楼处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对仲某处以200元罚款处罚。
沭阳这些地方禁止燃放
沭阳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法律责任
对非法燃放、生产、销售、存储和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
不购买烟花爆竹产品
不燃放烟花爆竹产品
不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不运输烟花爆竹产品
燃放烟花爆竹是
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
的重要因素之一
且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禁放的是烟花
绽放的是文明
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营造安全、绿色、环保的节日氛围
为建设文明、和谐、美丽、宜居沭阳
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源:沭阳公安
▌编辑:忙碌的小编 | 审核:阿文 | 审签:涛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