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8——
虽然大多数驾驶人
对“让右原则”并不陌生
但在实际驾驶过程中
特别是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
交通要素本就繁杂
既没有信号灯提醒
又存在视线盲区
一不小心忽视了这一点
就导致碰撞剐蹭
案情回顾
2024年04月15日21时19分,王某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甲车)在钦州市向阳街自西往东行驶;区某驾驶钦州H87***号两轮电动车(乙车)在钦州市兴业路自南往北行驶,双方行驶至上述路段交叉路口时,甲车未让右方来车致使甲车车头与乙车车头发生碰撞,造成区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情分析
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六十九条第(二)项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
经认定,王某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侧来车先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这起事故又一次警示我们
上路行驶时一定要遵守交规
时刻谨记“让右原则”
不要抢行
那么
什么是“让右原则”?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进入路口前需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同样是过十字路口
同样是直行
同样是没有信号灯指示
为啥自己要让右方的来车先走
这是法律“偏心”吗
法律之所以这么规定
其实是有理由的
为什么要“让右”?
我国国内机动车的驾驶位在左侧,左侧“A柱”靠驾驶人近,遮挡视野范围大,右侧“A柱”离驾驶人远,遮挡视野范围小,左侧车辆有视野优势。所以,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所以应当被让行。
让右原则有一个前提就是
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
若遇到“一车转弯、一车直行”时
应转弯让直行
路口情况复杂多变
车辆在进入路口前要做到减速慢行
“一慢二看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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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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