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福建监管局官网
公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被处230万元罚款
2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被处罚当事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李志伟(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黄国良(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营销三部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个人按揭贷款;二、未尽职调查房地产开发贷款用途的真实性;三、未按项目工程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四、未尽职核实流动资金贷款用途的真实性;五、未尽职核实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的真实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合计处以230万元罚款,对李志伟给予警告,对黄国良给予警告。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综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网站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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