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山西省,18名慰安妇的子女近日采取了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行动,他们将诉状正式递交给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这一举动标志着中国民间就慰安妇问题对日本进行控诉的32年中,首次选择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明确控告日本政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据相关媒体报道,这是中国慰安妇的子女们第一次在本国法土对日本政府提出法律诉讼。其中,李拉弟,作为一位慰安妇的子女,在提交的民事诉状中明确将日本政府列为被告。他就日本军队在过去对其母亲实施的严重违法和侵权行为,明确要求日本政府进行公开道歉和忏悔,同时,他还要求赔偿损害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总计达人民币2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慰安妇早在1992年就已经向日本政府提出了正式的控诉,且于1995年正式开庭审理。然而,在经过长达12年、几十次的开庭审理后,尽管日本法院最终判决承认了历史事实,但却未给予任何经济赔偿。

此次决定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的主要发起人张双兵,自1982年起就开始深入调查中国慰安妇的问题。为了这次诉讼,他与多位专家和律师组成了一个十多人的团队,决定再次对日本政府提起诉讼。

张双兵坦诚地表示,过去十多年在日本法院的控告并未取得实质性结果,而韩国法院的判决为他们提供了新的思路。他们逐渐认识到,或许可以尝试在中国法院起诉,以此为中国的慰安妇们争取到应有的公正。

有报道称,之前已有韩籍慰安妇受害者在韩国法院成功获判,并得到日本政府的赔偿。受到这一成功案例的启发,中国慰安妇的子女们近日也决定效仿,在中国法院首次对日本政府提起诉讼。

回溯到2021年,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曾就韩籍慰安妇受害者向日本政府索赔一案作出判决,裁定原告胜诉,要求日本政府为每位原告支付1亿韩元的赔偿。然而在同年的4月,同一家法院却驳回了另一起涉及20名韩籍慰安妇对日本政府的诉讼,法院在此案中承认了国际法上的“主权免除”原则,即一国的行为或财产不能在他国的法院进行审判。这显示出跨国诉讼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但也突显了为历史受害者争取权益的艰难与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