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深圳有条消息特别有意思,

说的是: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内地六类人才可申请人才签注前往港澳,最长5年时间,每次停留时间可达30天,且不需一直续签。

这六类人才是:

(一)杰出人才

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等国际知名奖项、国家级奖项获得者,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取得国际公认重大成果、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担任正教授、正研究员职务人员,世界五百强企业聘雇的科学家,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持卡人以及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员。

(二)科研人才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科研机构

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科研机构包括:国家实验室及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中直科研院所、省属科研院所、省实验室及分中心、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单位等。

(三)文教人才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高等院校

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高等院校包括: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包含省外高校在粤办学机构),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以及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内地与港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

(四)卫健人才

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的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

主要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医疗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药学类副主任药师及以上,护理类副主任护师及以上,技术类副主任技师及以上)、卫生研究人才(副研究员及以上)。

(五)法律人才

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参与在香港、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处理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等法律人才。

(六) 其他人才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人民政府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

主要包括:世界五百强企业总部及其粤港澳大湾区地区总部高级管理人员,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等产业高端人才,重点发展领域、行业聘雇的内地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广东省人才优粤卡B卡持卡人,仲裁机构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在粤港澳大湾区连续工作满3年的人员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在看完这份文件之后,

我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事情。

这份文件是2023年2月9日发布的,2月20日在全网传播。但直到2024年1月9日才进入到多媒体的分发阶段,4月9日开始在深圳的多方平台进行分发与传播。

而这份文件的重新传播,

由于最近的“香港人北上”时间很接近。

所以这段时间“北上”的香港人是什么人呢?

而“南下”的深圳人又是什么人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看看《深圳:时间不多,早做准备》,

相信应该可以勾画出一个模糊的形状,

再次感叹时代的列车启动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