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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辉县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发挥市长质量奖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全市广大企业(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不断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辉县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辉县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

辉县市市长质量奖。

二、申报对象

依法在辉县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居行业领先地位,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推广价值的产品、工程、服务等各类企业(组织),凡符合《辉县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九条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企业(组织)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报条件

申报“市长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3年以上,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

(二)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指标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三)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四)在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或组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节能减排等方面,走在全市同行业前列;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凡有《辉县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十条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市长质量奖。

四、评审标准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以及《辉县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

五、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8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辉县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

六、申报地点

辉县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辉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杨保民 裴玉亮

联系电话:6232614

联系地址:辉县市文昌大道76号

电子邮箱:zj1977922@126.com

辉县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来源:辉县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