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2日,日本大阪,一年轻男子从楼顶跌落,当场死亡。

男子名叫太田岳,22岁,是滋贺县的一名大学生。他为什么会来大阪?楼并不高,只有四层,什么原因导致他走到楼顶,并摔了下来?是自杀还是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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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大阪警方宣布逮捕了3名嫌犯:14岁女孩A、15岁男孩B、13岁男孩C,都是初中生。

看着还是孩子,他们使的却是“美人局”。美人局,顾名思义,以美人来做局,日语“美人计”的意思。

团伙里的三个人分别扮演三个角色。女孩A自然是诱惑被害人上钩的“美人”;男孩B扮演女孩的男朋友;男孩C扮演女孩的弟弟。

案件主谋实为年纪最小的C,他是女孩的真男友。

案发一个月前,男孩C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开设了一个账号。他给账号设置了“性感可爱,寻求交友的17岁少女”人设。

大学生太田岳信以为真,与“17岁少女”在网上聊得热火朝天。约定2月12日,去大阪奔现。问“少女”需要带什么东西过去,“少女”甜甜回答带上酒店开房的钱就行。

奔现当天,女孩A装成与太田岳网恋的“17岁少女”。然后,前来捉奸的“男友”,陪着一起过来“少女弟弟”也赶到现场。

女孩A假装惧怕暴怒的男友,男孩B假装怒火冲天的被辟腿男友,男孩C假装从中说和的少女弟弟。三人要求“出轨对象”太田岳掏钱,把这事儿私了算了。

其实,一旦约上,太田岳就被这个团伙捏住把柄了。

因为女孩A实际年龄才14岁,日本法律规定,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无论本人是否自愿,都按“非自愿”的性犯罪来处罚。

今天掏钱私了,过些天再拿“非自愿”来威胁,那一辈子就得活在这三人的恐吓下。

太田岳见势不妙,赶紧逃跑。三人在后面紧追不舍,一副要直接上手抢的架势。

他从7层高的楼,跳到紧挨着的4层楼楼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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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避三人追赶,被逼急了的太田岳可能觉得4层楼看起来高度还行,跳下去问题不大吧。

他踩到了这台空调外机上,从楼顶一跃而下……

空调外机上,疑似留下太田岳的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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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的外人,乍看以为年轻人跳楼自杀。不过,选择在4楼顶跳楼自杀这点很难站得住脚。

警方认为另有隐情。通过附近监控,发现可疑对象。

监控记录了3人追赶太田岳,太田岳从7层楼房跳到旁边的4层楼房,再从4层楼房跳下去。3人见太田岳躺地上不动,既不报警也不打急救电话,立即离开现场。

3人被逮捕。作为主谋的13岁男孩C,他家曾在那栋楼住过。两年前搬家,搬家后也时常领着朋友去楼顶玩,楼顶成了一群不良少年的聚会窝点。居民反映,常有烟头、用过的避孕套被丢弃在楼顶。

4月17日,大阪警方对外透露,经调查,发现这个团伙还有其它案子在身上。

今年1月,3人以同样手法,设“美人计”,把一名男子约出来。那名男子被敲诈了一笔钱,钱已经被3人吃喝玩乐花光了。

另外,警方还从女孩A的手机里发现一名28岁男子遭暴打的视频。女孩A说,存在手机里,是为随时跟朋友们炫耀。

关于未成年人犯下恶性案件,国内网友们可能大多听说过,小恶魔仗着未成年人不会被判死刑肆意妄为。

只想像到这个程度的我们,还是太单纯天真了。走极端的恶性案件毕竟是少数,可怕的是那些已经蔚然成风的日常性犯罪。

像本案里的未成年小姑娘色诱成年男子,完事后再利用“14岁少女”的身份敲诈勒索暴力相向。这帮初中生学习不咋样,钻少年法的空子却很在行。在日本,未成年人设“美人局”的恶性案件已经到了司空见惯的地步。

太田岳被逼跳楼死亡的今年2月,在数百公里以外的熊本,发生了类似的“初中生美人计”事件。

两名15岁初中女生在交友软件上“钓鱼”,谎称自己20岁。把一名20来岁的男性公司职员约出来,见了面依然坚称自己20岁。

这类事件多了,男的也怕被犯罪,不问清楚年龄不敢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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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放下心来,与这两名女生正在路上走着。突然,两名15岁和16岁的初中男生杀出来。威胁要把他跟15岁未成年少女上床的事抖出去,要求男子掏5万日元私了。

男子被迫去ATM取了现金。4人拿到钱后,又抢了男子的车。

早期,综艺节目街访“JK钱包里装些啥”。长崎的一名女高中生钱包里有套套,她说“钱包里放这个,可以存下钱”。

当时,大多数人当节目效果的一个梗。现在看,早就预示了“未成年人设美人计”。

由于受《少年法》的保护,他们为自己犯罪所付出的代价少得可怜。太田岳被逼跳楼死了,初中生ABC三人只会去家庭裁判所接受审判,被感化教育几年就放出来。

他们的名字、长相等个人信息也都受《少年法》保护。出来后,跟没事人一样,底子清清白白,丝毫不影响他们今后工作、结婚。

网民评论

●未成年人设“美人局”,用花言巧语诈骗勒索钱财,这是妥妥的智商型犯罪。适用强盗致死罪,哪里不对吗?

可怜那名死去的男大学生,做梦也没想到会遭遇美人局,以为就是时下年轻人之间很普通的网络交友。

●应该将少年法的适用年龄往下调。绝大多数孩子不会犯罪,触犯不了少年法。适用少年法的未成年人,他们干下的罪行几乎都是连成年人也自叹不如的残忍手段。

既然未成年人犯法越来越恶劣,那么比起期待他们改过自新,不如严惩,更能抑制犯罪。

●那些心平气和故意杀人的,感化几年就能重新做人?我认为这个可能性为0。

●他们是初中生,不是小学生。现在被抓了不用坐牢,也不会被人知道姓名、长相、住址等。那就等他们成年了,正式判刑,并公布姓名长相。

●少年法当他们是孩子,是弱势方。可看看他们干的事,杀人、抢劫、暴力、淫乱(据报道,A是C的女友,C和他的恶友之间流行换女友来睡)。男的体格和力气,与成年男性无异,施暴起来极其残忍。他们不需要少年法保护。

●因为少年法,他们反而肆意妄为。有少年法护着,什么时候,未成年人变成暗网接单杀人的主力,我也不会惊讶。

●“为了跟朋友炫耀”,既然他们自己有这意愿,就该公布姓名、长相,让更多人知道,来成全他们。

●十几岁了,在理解自己的意图基础之上犯下的罪。如果是杀人,若不予以相应的刑罚,那被害人的家人一辈子都得背负着心灵创伤。反观凶手,嘴上说着反省,过几年就出来,迎接自己的人生。这个怎么看都很怪,讲不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