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死”,天津一女子癌症复发,想让丈夫卖掉家子 120万 的房子来救命,丈夫表面假装答应了,结果却在女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带着不动产权证藏了起来,还想要起诉离婚,女子知道后崩溃大哭,那么站在法律层面,女子对该房子是否有处置权呢?
“你们怎么拖到现在才来检查?病情耽误太久了,已经拖成了中晚期。几年前就手术了,为什么不定期体检?”医生冰冷的话语,让刘女士的心情顿时跌入了谷底。
她才三十多岁,家中还有一个小孩,上天已经伤害了她一次,如今又来,这可如何是好,这消息对刘女士一家来讲,无疑是晴天霹雳。
检验报告就在眼前,医生也不会看错,可刘女士还是不愿相信这个结果。癌症复发,而且是中晚期,这是否意味着,她的时间所剩不多了呢?
可刘女士不想走,她要活下去,还有孩子要养,还有亲人在世,她对这世间还有无限的留恋。
“医生,我想问下,这治疗费用加上后期的康复费用,大概要多少钱?”
刘女士不甘心,她决定不管结果如何,都要积极治疗。
“费用全部加起来的话,可能需要120万左右,你们要做好心理准备。这病是可以治,但后期会不会复发,还是个未知数。”
一旁的丈夫刘先生听到这句话,顿时慌了神,“那也就是说,这病不会有痊愈的可能是吗?”
医生怎么回答的,刘先生已经听不清楚了,或者说,他已经听不进去了。妻子身患重病,他感觉天都快塌了。
120万对刘女士一家来说,可谓是天文数字。家里几乎没有存款,每个月两人发的工资刚好够生活开销。如若要治疗,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老公,我们把房子卖了吧,我看了下,我们那套房子现在市值就是120万。这样一来,我就有希望了。”
刘女士难过的心情溢于言表,她自顾自说着,并没有观察到丈夫此刻的表情。
“再想想还有其他什么办法没有,我们现在就只剩下一套房子了,要是房子都没了,一家老小去哪安身呢?”丈夫反问刘女士。
刘女士觉得自己肯定听错了,丈夫这是什么意思?不肯救她一命吗?“你什么意思?难道在你心里,我的命还没有一套房子重要吗?我可是你妻子啊!”
刘女士声嘶力竭向丈夫吼着,她此刻什么都不想做,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活下去!
“我也没说不治疗了,就是想看看还有其他什么办法没有。”丈夫嘴里打着哈哈,只有他自己清楚,他是不会同意卖房子的。
早先向亲戚朋友借的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要是再供应不上,刘女士得不到及时治疗,病情肯定会进一步恶化。
“就当我求你了好吗,把房子卖了吧!”刘女士哭了,丈夫见状,也于心不忍,于是口头答应会将房子卖出去。
刘女士心想,这下总算有救了。又到了治疗的日子,可医生护士迟迟不来,按理说,丈夫这会应该交上了才是。
正当刘女士疑惑之际,丈夫电话打了进来:“对不起,骗了你,我没有卖房子。而且,我永远都不会将房子挂售出去。产权证我也拿走了,你也甭白费心思了。”
丈夫的两句话,已经让刘女士的心凉了彻底,原来,丈夫从来没有想过救她的命。
刚开始的难过已经变成了愤恨,凭什么,那房子也有她的一半,丈夫根本没有权利决定房子的去留,刘女士拖着病重的身体,将丈夫陈先生告上了法院,唯一诉求是,请求法院支持将房子卖出去。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刘女士认为,她有权处置房子,眼下治病要紧,要让丈夫把产权证交出来。
可陈先生说,房子是他们唯一的财产,要是治不好,人也没了,钱也没了,真就落个人财两空的下场。到时,他和孩子又该怎么办呢?
陈先生认为,妻子的这一做法有些自私了,医生明确说是中晚期,治疗了也不一定能好,也许到最后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刘女士认为丈夫太狠心,陈先生又觉得妻子自私,两人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最终法院认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酌情判决,然而法院的判决还没下来,刘女士就因为丈夫的举动被伤透了心,最后选择与他离婚。
因为病情闹到这种地步,让人感到唏嘘!那么对于这件事情你们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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