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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松溪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县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审议并通过《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丽萍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党纪学习教育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党中央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深远用意和战略考量,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精神要义和实践要求,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组织好、谋划好、落实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要求

要牢牢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鲜明主题,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聚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线,突出学习重点,抓实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跑偏、不走样。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会议强调

要重学习、强落实。用好“讲习班”、“吃茶话事”等机制,用好“三会一课”、“青年讲堂”等载体,学习贯彻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重组织,强保障。成立专班,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督导,强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重结合,强转化。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完成全面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切实转化为推动松溪检察工作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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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叶国豪

核稿|刘婷

审批|林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