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时,尤其是改善型住房购买时,往往会遇到一种情况:因为现有的房子太小或者太旧,想再改善一下住房条件,购买一套大一点或者新一点的住宅,这时,就面临一个问题,是先把老房子卖掉,等钱拿到手之后再买新的房子,还是先将新房子确定了,再卖掉老房子。如果处理不好先后顺序,很容易造成相关的纠纷和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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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姐是一位高中老师,她有一套小面积的学区房,房子是80年代的,房产中介给的估价在160万左右,由于孩子也已经上完初中,所以她想把这套房子处理掉,购买一套大三室的房子。2018年10月底,她将该房产挂在中介处出售,刚挂出去来看的客户还不少,由于该房产是顶楼,确定购买的意向客户几乎没有。

刘小姐心想,这个房子早晚都能卖掉,不如先看看要购买的房子,万一有合适的房源,看晚了,以后就错过了。于是刘小姐借着下班和周末的时间,看了接近一个月的房子,最终相中了一套三室房子。

房子是婚房,装修后房主基本上没有住过,很干净。房产中介告诉她,这个房子很抢手,要是不下手别人就定了,刘小姐和丈夫于是匆匆忙忙就签了合同,房屋成交价280万,先交了5万元定金给房主,并约定最迟2019年1月1日之前给首付135万,剩余房款贷款解决。

新房子定了,刘小姐两口子满心欢喜,但是新问题又来了:老房子怎么才能快速卖掉?刘小姐为了快速出手,主动下调房价10万元,必须要求一次性付款。消息释放出去了,仍旧没有下定金的客户。眼看着交首付的日子一天天临近,刘小姐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房产中介告诉他,当时是交易的淡季,再加上市场行情不行,观望情绪浓厚,建议她要么再下调价格,要么等到开年之后再卖。刘小姐答应中介,如果有真正想要的客户,价格还可以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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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与愿违,还是没能成交。新房中介来电话,催促交首付,如果按期不能缴,房主将重新寻找卖主,并且定金不退。

刘小姐陷入了被动,135万不是个小数目,最终找亲戚借了35万元,剩余的100万按照月3分的利息找了垫资公司借款,这样才将首付凑齐。2019年1月26日,刘小姐的老房子最终以其降价到138万成交。拿到房款之后,刘小姐还上了借垫资公司和亲戚的钱。事情算是解决了,但这两个多月以来,经历的种种煎熬,让刘小姐终生难忘,两口子经常为这事情吵架,互相埋怨。刘小姐自己算了一下,这两次交易中,她损失了将近20万元,其中包括主动降低的房价和借款利息的支出。

买东西就要有钱,没钱不能买东西,这是常识。但在升级置业时,许多购房者往往忽略了常识。他们总认为,自己的原来房子很值钱,看哪里哪里都好,肯定能卖个好价钱,而且能很快卖掉。但市场是残酷的,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有时候卖不出去只能干着急。这时候,盲目下定,购买新的房子是十分草率的,只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