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扬州市振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扬州市振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陈红霞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5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药监扬处字〔2023〕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
违法事实
扬州市振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贰万贰仟零伍拾元整;处以罚款贰万伍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26
处罚有效期
2024/09/26
公示截止期
2027/03/26
处罚机关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数据来源单位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公示截止期依据文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