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听得明白看得清楚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创新推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释法说理机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7日讯 2023年3月以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推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释法说理机制,让群众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中听得明白、看得清楚,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释法说理

群众知法遵法明理

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送达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具有法律性、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如果缺少释法说理环节,群众就会在心中产生质疑和困惑,甚至发生信访和上访事件,社会不和谐因素就此产生。

泉州公安交警部门推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释法说理机制,要求办案民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针对当事人的困惑和争议,释明法理、阐明事理、讲明情理,使当事人和群众知法明理、遵法循理。

“释法说理就是要遵循法理、事理、情理相统一的原则,通过必要的证据展示和通俗易懂的法律宣讲,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据该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阐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形成过程和正当性理由,论证事故事实认定和责任划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促使当事人理解和自愿接受公安机关对事故的认定,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层级递进

排忧解难消除矛盾

据介绍,泉州公安交警释法说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递进解释制度。事故承办人、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交警大队负责人分别在其职权范围内,分层级、有重点地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证据展示和通俗易懂的法律宣讲,针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和实际困难答疑解惑、排忧解难,确保案结、事了、人和。在释法说理工作中,各层级责任人密切交流沟通,确保分级释法说理工作无缝衔接、形成闭环。

“事故承办人作为第一级责任人,重点围绕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当事人违法行为认定、证据运用、成因分析、当事人责任、法律适用等问题释法说理,争取当事人理解和接受公安机关对其事故的处理认定。”该负责人介绍说。

同时,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作为第二级责任人,重点结合证据收集、审查、运用及深入细致的事故成因分析,对异议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开展针对性的释法说理、答疑解惑,阐明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实行的分级负责、专人办案、领导审批制度及死亡、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究制度,释明程序公正对事故处理结果公正的保障作用,告知公安机关将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尽快组织调解结案,帮助异议当事人消除困惑疑虑,争取当事人接受公安机关对其事故的处理认定。

此外,交警大队负责人作为第三级责任人,重点针对当事人的困惑和争议进行相应的释法说理,并用足用好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及司法救助基金等各类基金的保障功能,尽力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力促当事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对其事故的处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