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大了,真是什么鸟都有,老实男人活该被欺负吗?

湖南一男子与妻子离婚后,无意中发现2岁儿子血型跟自己和前妻都不同。

鉴定后确认不是自己亲生的,前妻:我也不知道孩子生父是谁。

最后法院判了,一起看看是怎么是一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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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

潘先生是个老实人,性格有点儿内向,在当地一家工厂做技术工人。

经过别人介绍,他认识了女士杨某,第一次见面,潘先生对杨某可以说是一见钟情。

杨某也看中了潘先生的老实,两人交往一年结婚了。

婚后他们也没急着要孩子,打算多攒点钱再考虑。潘先生为此很努力,慢慢也成了厂里的技术骨干。

就在结婚的第三年,妻子杨某怀孕了。杨某生了儿子后,经常抱怨,说自己的生活被孩子完全绑架了,没有了自己的娱乐时间。

潘先生也理解妻子的辛苦和付出,有所抱怨也是正常的,但心里也感到有些无奈。

到了儿子两岁时,他们之间的裂痕越来愈大,最后还是离了婚。

离婚后,潘先生一个人带着儿子生活,一天傍晚,潘先生带着儿子去朋友家喝酒。

朋友开玩笑,“你儿子跟你不太像啊,跟他妈妈倒是有点像”,这话让潘先生心里有些别扭,但也没太当回事。

没想到几天后潘先生在收拾卫生时,看到了儿子之前的体检报告。

他记着前妻是B型血,自己是A型血,而儿子却是O型血。

这潘先生想起了朋友的玩笑,就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是“排除生物学父亲关系”

这结果让潘先生懵了,他找到前妻质问,前妻却支支吾吾。

还是在潘先生的追问下,前妻才松了口,“我也不清楚儿子的生父是谁。”

这把潘先生气坏了,前妻竟然骗了自己这么久,于是毅然将前妻告上法庭。

分析

这案例的核心是潘先生跟前妻婚姻期间,前妻那可恨的不忠行为和欺诈行为。

《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解释规定:

夫妻双方有义务忠实和诚实对待彼此。

杨某在婚姻期间的不忠行为没被潘先生早先发现,直到做了亲子鉴定才知道儿子不是亲生。

这种情况明显违反了对潘先生的忠诚,构成了严重的欺诈行为,而且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在法律上没有抚养的义务。

也就是说,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完全有理由要求对方赔偿,儿子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并且申请更改儿子的抚养权。

最后法院判决:孩子改由杨某抚养,并赔偿潘先生抚养费1.17万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

评语

网友表示:判的也太少了,男人才是弱势群体吧!

结婚了就要为婚姻负责,为孩子负责,为家庭负责,或许潘先生这一辈子都要活在痛苦当中了。

这事儿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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