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建设制造业“单项冠军之省”实施方案》,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一批细分行业“领跑者”、关键技术“攻坚者”、浙江制造品牌“塑造者”和产业链供应链“维护者”,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组织开展单项冠军培育企业遴选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入库遴选主要参考《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结合我省实际需满足以下相关要求:

(一)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聚焦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领域业务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2年及以上。所属领域符合单项冠军申报的重点领域(详见附件2),属于工业“六基”和产业链锻长板补短板填空白的重点支持。企业发展稳中向好,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4亿元及以上,已入选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不受营收限制。

(二)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生产性服务)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10位或全国前5位。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三)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在产业链强链补链中发挥作用。企业重视研发机构的建设,拥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优先推荐。

(四)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五)其它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

二、申报推荐与遴选入库流程‍

(一)企业申报。请各地经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认真组织企业摸排,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于4月23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陆“浙企智造在线”(https://xzz.jxt.zj.gov.cn)进行申报。

(二)初审推荐。请各设区市经信局于2023年4月25日前通过“浙企智造在线协同管理系统”完成初审推荐,并将申报汇总表(附件1)报送省经信厅。请各设区市经信部门对申请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企业需提供市场占有率的测算说明)、独立法人地位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予以重点审核,确保推荐质量。

(三)遴选入库。省经信厅组织第三方机构依据单项冠军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入库培育企业名单,并择优遴选2024年重点推荐企业进行“一对一”辅导。

(四)动态管理。省经信厅每年组织对省级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开展运行评估,对入库培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抓组织。抓好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建设是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的重要一环,各地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讲,组织企业积极申报,进一步壮大培育企业库。要研究提出明确的培育目标,将培育任务落细落实,鼓励各地将培育任务纳入相关工作考核评比中。

二要全面摸排挖潜力。要结合“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对照申报领域及细分行业,重点摸排专精特新“小巨人”、省隐形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潜力企业,在深挖传统优势领域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兴领域培育覆盖面,充分挖掘在浙央企和省属国有企业的潜力,利用好央企集团的推荐通道。

三要精准辅导求质量。要深刻理解单项冠军培育的重大意义,熟悉单项冠军遴选导向和标准,加强业务学习和精准指导,提高培育企业推荐质量。鼓励地方与专业机构开展合作,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并做好推荐企业数据填报和资料审核工作。

四要强化联动重培育。各地要建立部门协同培育机制,会同发改、科技、商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培育企业的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在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标准专利、市场拓展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来源:浙江省经信厅

联系方式

电话

400-660-3336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体育场路105号凯喜雅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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