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回,本期是昆仑关战役系列的第4期。上一期主要讲述了国军在反攻南宁和昆仑关前的准备与部署。本期将讲述老蒋十分重视桂南战场,将为数不多的空军部队调拨战场,第五军的装甲部队也整装待发……

(本期全文约5500万字,内容较长,感谢您的观看)

空军开拔战场

1939年11月中旬,日军第21军登陆广东钦防海岸之际,中国空军正在进行准备,以配合军事委员会所欲发动之“冬季攻势”。自南宁失陷后,统帅部向航空委员会转达蒋委员长命令:“空军准备参加南宁作战”,遂转移任务中心、以支援桂林行营对南宁反攻之作战为主。

在陆军主力进行集中的期间,空军仍待命于川省根据地,待机参加南宁作战。在此期间,空军进行了支援南宁作战之各种计划作为,到了12月11日,军事委员会以陆军各部队已逐次抵达战场,遂传达以下之蒋委员长命令:

一、派定南宁方面协力之空军,统由迁江行营白主任直接指挥。

二、慎密决定飞机攻击目标及时机,务与陆军作战协调一致。

接此命令后,航空委员会当即电令空军第2路司令邢铲非少将,向桂林行营白主任请示对南宁方面作战空军之用法。经过协调与研商后,得知陆军第38集团军定于18日展开总攻击,届时空军将同时行动。12月14日空军拟定了南宁方面空军作战方案,其要旨如下:

一、出动兵力:重轰炸机9架、轻轰炸机26架、驱逐机80架。

二、行动概要:陆军于12月18日开始转移攻势,空军宜同时出动,天气许可,即可于15日开始行动,在日落前向柳州、桂林、零陵一带集中,16日即出动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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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用:以协同陆军作战,使陆军容易达成任务为主要目的,并以不使用过度损耗、而尽量发挥其效能及扩张其战果为原则,其使用之要领如次:

(一)轰炸敌第一线据点、第二线兵团集结地与南宁。

(二)掌握陆军主攻方向重要时机之制空权,击碎危害我陆军之敌空军。

(三)诱敌至柳州上空,予以歼灭性打击。

(四)相机攻击敌空军根据地,如泪洲岛及航空母舰,并轰炸其运输船舶。

四.指挥:航空委员会主任周至柔将军偕空军顾问至柳州,任全般之指导。柳州空军部队由第1路司令张廷孟将军指挥,桂林空军部队由第2路司令邢铲非将军指挥。

1939年12月,当时中国空军的总实力为驱逐机112架、轻轰炸机37架、重轰炸机9架,实力大不如日本帝国陆海军航空队在华兵力,日军仅在华南所能动用的飞机数量,以航空委员会之情报作为判断,就有251架之多。经过与苏联军事总顾问福尔根与空军顾问阿尼希莫夫的数度研商,决定除了留作重庆、成都、兰州三地之防空与训练之必要飞机外,将出动重轰炸机9架、轻轰炸机26架、驱逐机80架,参加桂南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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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空军即使集中了全军主力预备投入于反攻南宁之作战上、但在数量上仍明显居于劣势,本此,空军作战的成败关键,端在集中时能否适应时机、迅速集中,使出敌意表,而能够形成局部优势。有鉴于此、为了避免提早接敌﹐遭致消耗,同时为了对敌构成奇袭之效、参加南宁作战之空军兵力决心先控制于后方基地,待陆军地面部队开始发动攻势后,始向前方机场移动、一举投入对日作战。原定从12月18日开始,各队即应向指定之前进基地转移,惟川湘滇黔冬季气候不稳是为常态,平日非雨即雾,各驱逐机队油料仅够重庆一芷江间航行,故不敢贸然行动:而志愿队驱逐队亦三次中途折回,轰炸队又以驱逐机未到前方,而不愿移动。以上种种因素,造成了至25日为止、仅有59架各式飞机集中于前进基地,计有:

第19中队SB-2轰炸机4架志愿队费金队SB-2轰炸机9架

第3大队“格斗士”战斗机5架(2架在修,实际仅3架)

第4大队I-15战斗机22架第5大队I-15战斗机14架

第18中队“霍克75”战斗机5架

尽管集中未能按计划完成,但是陆军地面部队已经展开如火如荼的大反攻,为了能赶上陆军攻击进度、并激励地面作战官兵士气,空军决心不惜暴露企图、径以先到之飞行部队,协助支援陆军地面战斗。然而此举已使中国空军的作战构想无法按照计划实施、亦即集中兵力形成局部优势,大举向日军航空部队袭击;而中国空军之企图过早暴露、各前进基地招致日机连番打击,妨碍空军尔后之作战甚巨。

第5军装甲兵团

第5军是独立抗战时期中国陆军号称为唯一“机械化”的野战部队,其延续南京时期陆军装甲兵团、抗战爆发后之第200师之沿革,最受瞩目的重要特征、就是拥有全陆军独一无二的一支坦克部队——第5军装甲兵团。本次统帅部动用第5军投入反攻南宁的战略任务,当然免不了对于这一支坦克部队寄予厚望,期望陆军装甲兵团的坦克部队能够发挥强大的战力,创下卓越之战功。在桂林行营主任白崇禧于12月5日给将介石委员长的密电中,这样写道:“……目前以我现有兵力,增加第5军,就步兵未必较敌劣势;若更益以重火器与机械化部队,则大优越于敌。盖此种我独特能用之兵器,其精神的威力已足压倒士气颓丧之敌,不仅物质的效力而已……”

由此可见指挥高层的长官们,对于拥有坦克、机械化重榴炮的第5军之参战,寄予了何等之厚望。

陆军第5军装甲兵团,在统帅部下令第5军战备之际,驻防于广西全县驻地。作为先遣部队,装甲兵团坦克第2营第7连,和第200师之第600团一起,在日军登陆之第一时间即启程开往南宁邕宾路战区,坦克第7连并即于12月2日投入在第188师与第200师第598团反攻邕宾路八塘的战斗中,经过如前述。装甲兵团主力则和军主力一起,安排在后续之输送行军梯队中,向宾阳邕宾路正面运动。由以上所揭之第5军第二十二号作战命令,参加昆仑关之正式攻击者为坦克第2营,原计划以先遣到达之第7连,协力荣誉第1师于12月18日进攻,后于16日奉到桂林行营作战第一号命令,要求将坦克一连配属西路军(第16集团军)于高峰隘之邕武路方面作战,遂将坦克第7连调往该方面作战,而伴随荣誉第1师步兵攻击之任务、则由坦克第6连接替。

根据现有的资料显示,对于装甲兵团如何以坦克支援步兵作战,其权限应委予装甲兵团团长胡献群少将全权应用,可能苏联顾问的意见多少也会有所作用、但苏联军事顾问如非装甲兵方面的专家,其贡献可能不大。最后中国陆军在实际作战中坦克的使用方式,系以连为单位,一次仅使用一个连,带领攻击步兵行正面之突进。据参战人员回忆,指称装甲兵团团长胡献群少将规定,当坦克遭到击毁时,必须带回三样车上物件,坦克人员始得免于追究坦克毁弃的责任,这三样物件为坦克炮的炮门、瞄准具以及发动引擎的摇手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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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甲兵团以坦克连为单位,支援步兵对昆仑关正面的攻坚,这应该肇因于以下几点:

一、当时盛行的装甲兵使用原则,就是协同步兵于战场上进行突破,纯粹是支援步兵的辅助性角色、而为了达成这样的任务规划、大多数时候装甲部队是必须分割使用的。尽管此时期大家都已认知到坦克的强大威力.但这仅限于较狭隘的战术运用上、甚至是单一武器系统的性能特性﹔在二战德国陆军未施行犀利的革命性战法“闪击战”之前、世人普遍认为坦克是步兵的辅助性兵种。是仑关战斗期间,第5军一次投入一个坦克连带领步兵攻击.是符合当时这种装甲兵运用观念的做法。

二、民仑关地区系丛山密林遍布的复杂地形,其中仅有一条邕宾公路贯穿、这是唯一适宜坦克运动的路径。是以,坦克部队在如是的地形中行动.无展开的余地、一淡仅投入一个连的兵力、应是装甲部队所能将其战力发扬的最大限单位。

三.、当时的中国由于尚处在由传统封建社会转移至现代工商社会的过渡时期的初步阶段,国家财政贫弱,政府好不容易凑集一支稍具规模的装甲部队,统帅部将之视为珍贵资产,不肯轻易使用、深怕稍不慎而造成装甲部队之惨痛损失,这对于尔后持久抗战之遂行、殊为不利。故在使用此等具特别意义的特种部队时、各级高阶指挥官都有一种倾向,不愿意一次投入过大的坦克单位,唯恐使用不当面导致过重的损失。故使用一个坦克连的兵力.稍堪战力之发扬,而又不会因一时的损失而削弱了装甲兵的整体战力。

在第5军装甲部队投入昆仑关战斗之前.中国陆军装甲部队已经在历次抗日战争的重大会战中参加了实际之战斗、其中不乏成功的战例,自然也有使用不当而遭致损失的记录。这些教训属于装甲兵自身战术方面者,皆会在不断地累积实战经验之后,而逐步学习修正;唯其中较棘手部分,端在支援步兵作战时的兵种协同上.盖步兵指挥官总是因为不了解装甲部队之特性与使用原则,往往下达了违背装甲兵战术原则或者不利于坦克运用的任务,遭致装甲部队受到无谓的损失,这在淞沪会战以及兰封会战期间,迭有发生。

有鉴于此、第5军在颁布攻击命令时,特别将“坦克使用要领”以专文指示各部队遵行,其中尤其对于步坦协同之注意事项,特给予最大篇幅之强调。其原文如下:

《关于坦克使用要领》第一,攻击实施要点:

一、隘路战:坦克必须在公路上始能行驶时,当以单车交相更替,互为掩护,在步兵第一线前二百至五百米处前进,以火力先压制敌反坦克炮,然后侧射,反射敌阵地内重火器及步兵,以行攻击,轻型坦克如地形许可,尚须担任侧方搜索。

第二,步坦协议事项:

二、坦克指挥官应向步兵指挥官具申使用坦克意见。

三、双方需约定攻击时间及到达线。

四、步兵应随时与坦克取得联络、并时时注意坦克状况、不待坦克要求随时予以援助。

五、坦克占领之阵地,步兵即行自动前往接替,然后坦克再行攻击前进。

六、步兵发现的防御炮或机关枪、如认为自身火力不足以消灭时,迅即通知坦克、以坦克炮火消灭之。

七、步兵发现前面地形不适于坦克通过时,须迅即通知坦克。

八、坦克如遇地形不许可而变换行进方向时,步兵勿误会其为退却。

九、步兵指挥官应予坦克以充分准备之时间,顾虑其载油量及人员之体力,勿予以过分之要求。

十、坦克发生故障或被击坏时,步兵应予以监视、掩护至黄昏后,以待拖至安全地带修复。

第三,坦克与步炮兵协同战斗重要信号规定:

(略)

第四,补给:

十一、补给所之位置:宾阳南丁桥墟附近。

十二、弹药使用基数:一至三基数。十三,油料使用基数:一零基数。

检视该份《关于坦克使用要领》,发现大致上这些运用原则至今日均仍适用,例如第四条的“步兵应随时与坦克取得联络、并时时注意坦克状况,不待坦克要求随时予以援助”。虽然科技的进步、工艺技术的增长、军事理论的发达,某些条文在基本观念上是正确的,但已为现代更先进的军事准则所超越,而在今日失去了实用价值,例如第九条之“步兵指挥官应子坦克以充分准备之时间,顾虑其载油量及人员之体力,勿予以过分之要求”,以今日的工艺技术与军事战术意识之进步,早已不存在如是的情形了。

当然,我们检视这份坦克使用指导,必须以为文当时的时空背景来作为依准,始能公允地给予其客观之正确评价。这份文件完成于七十几年前,当时世界装甲兵的用兵思想与技术之发展,都还在各家争呜的阶段,尔后通行于世的装甲兵战术尚未定于一尊(这是二战纳粹德军装甲部队的功劳),而专用以支援协同坦克部队作战的装甲步兵,甚至还未发展成熟,坦克普遍与纯步配合作战的几率为大,甚至坦克还是以支援纯步为其最主要任务,是以可能大多数将领均认为,坦克单位应配合传统步兵部队之战斗,以满足步兵的需求而行动为是。当时第5军装甲兵团支援协同的对象就是传统步兵,是以这份文件中的“步坦协议事项”,事实上即是写给传统步兵部队的长官们规范用的。就这个较狭隘的面向而言、其可谓相当符合这类战术规范的标准。

炮兵第14团第1营

第38集团军除了第5军装甲兵团外,尚有另一支极端重要的现代化机械化部队,那就是陆军独立炮兵第14团第1营。炮兵第14团成立于1938年初,为接收德制150毫米重野战榴炮的单位,之前首批接收德造重榴炮的单位为炮兵第10团,两个单位不同之处,在于炮10团所使用的炮种系专为中国量身打造的莱茵金属厂制造之150毫米32倍径重野战榴炮;而炮14团的重榴炮则为德国陆军制式之野战师炮兵所使用的1918年式150毫米重野战榴炮。

炮l4团成军时所接收的1918年式150毫米重野战榴炮,系德国陆军曾使用过的火炮,根据当年接收该炮的兵工署技师王国章日后的回忆文章,当时他们在检查炮件时,发现有使用过的痕迹,附件箱上还留有德国炮兵部队的番号标记,故判断应是从德国部队上换下来的。但这不妨碍该批重炮的效能之发扬,这批1918年式150毫米重野战榴炮,一直参加抗日战争各大重要战役,发扬其重火力,并在若干会战中扮演支援步兵击退日军的重要角色,迄至抗战结束。

炮兵第14团,其建制如以战前编成的炮兵第10团为基准,应有3个炮兵营,每营仅辖两个炮兵连,而各连有150毫米重野战榴炮4门。但在武汉会战以后,鉴于抗战第一年间各次重大会战中,国民政府辛苦建立的新制部队损失惨重,许多炮兵单位因战损而缺额严重,故将炮兵连的火炮定数调降为3门。本此原则,炮兵第l4团各连拥有战炮3门,每门150毫米重野战榴炮均有一辆重炮牵引车牵引、连并配有两辆装载弹药之载重车。

德造150毫米重野战榴弹炮之重炮牵引车,为德国亨舍尔( Henschel)车厂所生产之Type 33 Dl十轮载重车所改装而成,其功能与形貌,系完全依照德国陆军炮兵单位所使用之半履带牵引载具进行改装,这种半履带载具乃德国人专为炮兵之火炮牵引所设计生产。中国陆军使用之重炮牵引车,除运动系统系使用轮胎组外,远远望去,稍不察觉还以为就是德造之半履带炮兵牵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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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陆军使用之“亨舍尔”重炮牵引车的车厢装配有一门炮的炮组员的座位,其车厢置有帆布顶篷,顶篷可收折于后使车厢成开敞状态﹔另在车厢后段并有容纳火炮器材或弹药的置物空间。150毫米重野战榴弹炮在行列状态时,以炮管过长,必须将炮管就操作位置上退除,向后移动,而火炮之两脚架则架上两轮套车,如此整门炮之重心即适宜作牵引运动。重炮连所属之弹药车,亦是以重炮牵引车之原型Type 33 DI载重车担任。

桂南会战昆仑关作战期间,桂林行营配属有中央拨配的两个德造150毫米重野战榴弹炮营,亦即炮兵第14团第1营以及炮兵第10团第1营、其中炮10团第1营为炮兵预备队、并未参加昆仑关作战,战斗期间系由炮14团第1营的6门炮担任对第5军攻击之火力支援任务﹔会战后期,炮14团第1营奉命后调宾阳整补,始由炮I0团第1营接替战斗任务。但以尔后战况之发展观之,炮10团第1营能有所发挥作用的机会似乎不大。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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