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丰城市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 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 据,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提升全市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丰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丰城市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新建机动车违法停车执法取证技术监控设备,向社会公布具体位置及抓拍违法行为,对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路段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进行违法抓拍(违法代码1039),具体点位如下:

1、丰城市拖船镇药都北大道拖船初中门口对面前后100米违停抓拍;

2、丰城市拖船镇药都北大道拖船中学门口对面前后100米违停抓拍;

3、丰城市拖船镇药都北大道农商银行与农业银行门口100米违停抓拍;

4、丰城市荣塘镇拖铁线与干将路路口前后100米违停;

5、丰城市荣塘镇拖铁线龙光百货门口前后100米违停;

6、丰城市荣塘镇拖铁线新兴装饰板材门口前后100米违停;

7、丰城市梅林集镇S307丰高线6公里700米至S307丰高线7公里100米路段;

8、丰城市梅林镇府北路(西至梅松路交叉口东至府西路交叉口)梅林中心小学北门路段;

9、丰城市梅林集镇S307丰高线7公里100米至S307丰高线7公里400米路段;

10、丰城市梅林集镇北至高连路与府北路交叉口西至S307丰高线7公里800米处东至S307丰高线7公里400米路段;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后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互相告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丰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