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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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向社会公布一批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

经依法审查,现将下列10名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发现限制高消费人员财产线索的,请向东明县人民法院举报。

举报电话:0530-712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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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