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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至16日凌晨,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全市交警部门在辖区内开展第八波次“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支队机关帮扶警力分成7个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行动,聚焦城区、城郊结合部、餐饮娱乐、普通国省道、县乡村道路段及农村地区等警力延伸不到的“死角”和“盲区”整治重点区域,开展设卡+巡逻的管控模式,切实提升见警率、管事率、震慑力。

案例一:疲劳驾驶

4月15日,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在G7212柳北高速象州服务区查获一起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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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11时12分许,执勤警员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B****的棕色大货车存在疲劳驾驶嫌疑,于是在该车进入服务区时,执勤警组对其进行重点检查。

经核查,车上只有潘某一名驾驶员,从4月15日06时34分到4月15日11时12分,持续行驶了277分钟,期间没有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的记录,达到疲劳驾驶的标准。

公安机关依法对潘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案例二:无证、醉驾

4月15日,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在兴宾区二桥头路段查获一起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1点11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桂G6***3的轻便二轮摩托车驶入执勤点,经酒精快速检测棒检测,驾驶人何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于是将其带至处置区作进一步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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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何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远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检查过程中警员还发现何某并未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目前

来宾交警正持续开展

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严查、严处

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请广大驾驶员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终审:陈文炼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彭子峻

来源:二三大队、高速二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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