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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中纪委发文深化整治医药腐败

纪委点名中管高校附属医院,“一把手”、“关键少数”仍是重点,继续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

中纪委强调深化整治医药腐败,中管高校附属医院被点名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理论视野丨营造风清气正医药行业生态》提到,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清理风险隐患”。

开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多次发文提到深化整治医药等领域腐败,本次更是要求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刻认识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督促“一把手”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紧盯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以及药品耗材、器械采购、检验检查、行政后勤等关键岗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15日发布《前行 | 一条线索查出一串“硕鼠”》一文指出,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时任党委书记唐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为供应商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

收受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回扣是医疗卫生系统腐败的常见形式,如果监督监管不到位,医院“一把手”、财务、药学、库管等关键岗位人员以权敛财、权力寻租等问题极易发生。

大型医院巡查正在进行中,四川、河北、天津、上海、山东均已跟进。巡查重点包括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公立医院党建。聚焦关键岗位、重要环节,强化内部和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才能减少监管空白点。

明确6个方面、30个重点问题,受贿行贿一起查

目前,医药反腐正持续深化,力度不断加强,多部门参与其中,形成监管全链条。

4月8日,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召开2024年全国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在2024年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中,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被列入。

《理论视野丨营造风清气正医药行业生态》一文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十部委《关于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的6个方面、30个重点问题,找准腐败问题、不正之风的典型表现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针对医药领域出现的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内容重点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

二是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以及药品、器械、耗材等方面的“带金销售”;

三是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

四是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有关问题;

五是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

六是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国家卫健委等十部门共同启动的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入最后3个月的收尾倒计时,重点问题、重点对象、重点领域依然被紧盯,全国多地公布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举报方式,各省份均已建立地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

与此同时,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也在今年的医药反腐中被多次提及。推动完善全国行贿人信息库,健全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完善惩处行贿相关法律,加大通报典型案例。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二)》修改行贿犯罪的相关规定,为严厉惩治行贿犯罪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律支撑。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行贿人把行贿视为“稳赚不赔”的投资,要遏制行贿“一本万利”的行为动力,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

目前来看,中纪委已经建立具有联合惩戒功能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地方也在积极探索推行,不断提升打击行贿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来源:赛柏蓝)

02

6月1日耗材采购新规落地

辽宁实行挂网新政,企业可随时申报挂网

4月15日,辽宁医保局发布《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针对医用耗材的挂网规则、限价制定、议价采购、规范撤网行为等方面内容进行改革完善,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优化后挂网规则分为三个部分:直接挂网采购、限价挂网采购和临时应急采购。

直接挂网采购

集采医用耗材、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国家首发价格药品,按照规定直接挂网。医疗卫生机构按挂网价格采购,不得再次议价。

限价挂网采购

未纳入直接挂网采购医用耗材实行限价挂网,医疗卫生机构可与相关生产企业议价,按议定价格采购。

拟新增挂网医用耗材,企业可按要求随时申报,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按月受理,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挂网,挂网前通过省采购平台进行公示。

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不得通过变更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改换规格包装等方式变相涨价。

临时应急采购

临床急需且已挂网产品中无可替代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国家和辽宁省短缺药品清单内药品、应对自然灾害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紧急紧缺药品和医用耗材,医疗卫生机构可与相关企业自主议价、线下采购。

采购量不得超过本医疗卫生机构1个月的使用量。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全年临时应急采购金额不得高于全年总采购金额的1%。

采购行为发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在7日内将采购产品数量、价格等信息完整填报至省采购平台。

价格联动缩至30天,医疗机构可组成联盟议价

限价挂网管理也迎来多项变化,覆盖耗材挂网限价制定、限价动态调整机制以及分区管理三个部分。

耗材挂网限价制定

已挂网药品和医用耗材,以现行挂网价格作为挂网限价。

新挂网医用耗材采取企业自主申报,以不高于全国各省挂网价格(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除外)作为挂网限价;未在其他省挂网采购的医用耗材需提供1年内3个及以上省份三甲医院实际交易价格,取最低价作为限价。

创新类产品在全国各省均未挂网的,可按照承诺制要求以全国最低价作为挂网限价。

限价动态调整

医用耗材在其他省份产生新低挂网采购价(除外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或在辽宁省挂网采购满1年且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采购价格全部低于挂网限价的,生产企业应在30日内主动申报调整限价。

对挂网满3年的医用耗材,确因成本上涨需要调价的,企业可自主申报,原则上每年联动一次其他省份挂网价格。

分区管理

连续2年以上(含2年),省采购平台无实际交易记录的(含线上采购以及临时应急线下采购),交易状态自动转入“不活跃区”,“不活跃区”挂网限价仍属于有效的挂网价格,发生实际交易时自动激活并转入“活跃区”。

不活跃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激活交易时,原挂网限价不高于全国各省挂网价格时自动激活;原挂网限价高于全国各省挂网价格时,需调整限价方可激活。

此外,《通知》指出,医疗卫生机构可直接将限价做为采购价格,也可与相应生产企业进行议价。

医疗卫生机构可单独或组成联盟与生产企业进行议价,议定价格不得高于限价,并通过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填报。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议定价格进行网上交易。

挂网未满3年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原则上不得申请撤网;撤网3年内不得参加我省集采活动,确需重新挂网的,可按原价恢复挂网。撤网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原价格信息保留3年

伴随规则完善,企业产品的进院门槛显著降低,同时最低价动态调整将成为常态,未来耗材市场未来耗材价格的摸底会更为彻底。

多地挂网提速,区域耗材价差再度缩小

简化挂网流程正在多地铺开,挂网申请周期缩短系其中重要表现之一。

除了辽宁外,安徽、宁夏,山东、四川、广东等多地已发布了相关文件,响应国家医保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压缩医药产品挂网办理时间。

此外,依托招采子系统全面铺开,耗材的各项关键数据都能实时收集、监测,监控死角大幅减少,低价联动开启高效模式。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医保局透露,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有关部门移交的部分药品耗材制造成本与售价差异大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针对部分药品在不同省份间存在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问题,组织开展省际间价格协同规范治理。

现阶段,低价联动模式在联盟集采和省级集采中被广泛应用。近日全国多地发文表示,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部分药品耗材价格问题整改结果的通报》(医保价采函〔2024〕32号)的要求,针对多类药品、耗材的价格进行了调整。

国家医保局在《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着眼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地方保护、区分内外资、关联性较小因素加分等影响公平竞争的做法。

随着耗材区域价格差被拉平,距离建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再度缩短,再加上流程优化逐渐优化,未来耗材市场将变得更为纯粹高效。

(来源:赛柏蓝器械)

03

多省市发药企违规协查函,涉12家医院!

自年初以来,开查药品推广不正当竞争省份越来越多了。

4 月 16 日,据中国质量新闻网报道,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接到了四川、北京等外省市的协助调查函,就其属地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推广中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请求协助调查,涉及青海省 12 家医院 1 家企业。

接到协助调查函后,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迅速安排部署,就相关调查事宜及取证策略进行分析研判,并抽调执法骨干组成工作组,深入相关医疗机构和涉案企业,及时掌握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流程制度、采药协议、涉案药品采购及库存情况,与相关药企、受委托推广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情况以及重点科室、人员在药品采购中的关联度等内容。

最后,获取到了与涉案药企相关药品有交易的 6 家医院相关材料,为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深入调查和行为认定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材料。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强化青海省医药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获取渠道,坚决打击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医疗市场环境。

在此之前,已经有多地传出消息,比如今年某地三家药企被审计出一些问题,涉及推广费、会议费、服务费造假,并伴有资金回流等现象,一个多月前,该市税务部门按照审计部门转来的结果,对当地三家药企涉税问题进行检查,发票明细,逐个核查当地商户对其开票业务的真实性,同时发起调查,防止相关企业注销。

类似的事情当地的小伙伴们应该都比较了解了,对形势应该有自己的判断。

在当下的反腐大势下,对于药品推广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除了面临市监、税务部门的检查,还会有更多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都会涉及,比如,本月初,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就联合召开了 2024 年全国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其中,六个重点中,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被再次列入(见 MRCLUB 历史消息:六部门部署2024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而对于会议费造假,如大家所见,469 号函之后,多地卫健委也有部署,比如湖南省本月就已经开始执行对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行为的管理,开始自查自纠。

(来源:医药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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