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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

兴宾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年4月17日

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执行申请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条件:

1.凡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举报人悬赏金。

2.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先举报的为准。

执行标的:369758.00元

被执行人韦武,男,1978年4月15日出生,壮族,住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三五镇陶马村民委板江村52-1号,公民身份号码:45222619780415xxxx。

执行依据: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2023)桂1302民初38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69758.00元及利息。

举报联系号码:0772-4855637(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韦法官

来源:执行局

编辑:盘舒华

一审:韦志娟

二审:杨 帆

终审:覃仪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