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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2024年第1期要目

【专家论坛】

1.“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实践路径研究

霍敏(1)

【专题策划:《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2.论合同成立的要件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3条第1、2款解读

吴光荣(15)

3.有偿诈害行为中“明显不合理”价格的司法认定

景光强(25)

【专题策划:“审判管理现代化”院长谈】

4.能动司法视域下实现审判管理现代化的路径探寻

刘善书(36)

5.审判管理现代化视域下绩效考核体系实践探索

——以基层法院积分制管理实践为样本

张星磊(53)

6.审判管理体系中清单式管理的融入探究

王永前(68)

【企业合规问题研究】

7.人民法院参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究

李鹏、柳杨(80)

8.企业合规滤罪模式的本土化构建

张东亮(94)

9.人民法院参与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的模式构建

石魏、严玉婷(109)

10.行政审判周期内法院参与企业行政合规的逻辑基础与路径构建

——以《行政处罚法》减免条款为视角

路姗、戴亚男(124)

【冰雪运动法律问题研究】

11.论滑雪规则的法律性质及其在司法裁判中的定位

张小洁、邓可人(139)

12.冰雪赛事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究

——以赛事转播人的广播组织权为切入点

徐翠翠、吴昉昱(152)

【司法综合】

13.庭审翻供的预防与应对

——以侦查讯问为视角

郭沛若、毕惜茜(165)

【调研报告】

14.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调研报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181)

【专家论坛】

1.“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实践路径研究

作者:霍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内容提要:2023年以来,山东法院秉持能动司法理念,组织开展了“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六个一’”专项活动。司法实践中频发常见、备受关注且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小案”,看似微不足道,却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背后折射出“大政治”“大民生”的重要性。妥善办理这些“小案”,不仅是厚植党执政根基的坚实路径,也是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共同目标,更是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在新时代背景下践行“小案不小办”的理念,要以能动司法理念贯穿“小案”办理全过程,推动法律适用从“文本法”向“内心法”的深层次转变,坚持“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关键词: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能动司法;社会效果

【专题策划:《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2.论合同成立的要件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3条第1、2款解读

作者:吴光荣(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3条第1、2款继受《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条,就合同成立的要件作出了规定。在理解该规定时,应明确当事人就主体、标的和数量达成合意仅仅是一般情形下合同成立的要件。然而,即便法律对合同成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仍应考虑价款或者报酬是否可以通过合同解释规则或者推定规则予以确定,以及当事人一方是否对其他实质性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事项作出了意思表示,或者明确约定必须就该事项达成一致合同才成立。在特殊情形下,主体、标的和数量之外的其他事项也都可能构成合同成立的要件。在判断当事人是否就合同的全部成立要件达成合意时,还应认识到可能发生隐藏的不合意,并将其和重大误解区分开来。

关键词:合同成立;合意;隐藏的不合意;重大误解

3.有偿诈害行为中“明显不合理”价格的司法认定

作者:景光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调研处)

内容提要:《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42条采用一般规则+示范规则+例外规则的形式,明确了撤销权中有偿债权诈害行为之明显不合理价格的认定规则。第 1款持客观原则,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为基础,并参考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价或者物价部门指导价予以认定,排除对债务人主观因素的考量。第2款系在提取各类交易最大公约数基础上规定的明显不合理价格的底线判断标准,不论交易类型、主体、客体、标的额如何,只要转让价格未达到市场交易价或者指导价70%、受让价格高于市场交易价或者指导价30%的,一般可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或高价。对于该款不能进行反面解释。第3款为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的交易中明显不合理价格的判断标准,较一般市场交易判断标准更严格,只要交易价格异常且存在债务超过情形,即可因存在债权诈害行为的高度盖然性而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或者高价。

关键词:撤销权;债权诈害行为;明显不合理价格;一般经营者;关联关系

【专题策划:“审判管理现代化”院长谈】

4.能动司法视域下实现审判管理现代化的路径探寻

作者:刘善书(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

内容提要: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为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审判管理现代化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一切审务保障、政务保障、组织保障都需要以审判管理为中心。实现审判管理现代化,根本在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势,在遵循审判规律的基础上,优化队伍管理模式。当前,审判管理工作经过发展完善有了较为健全的模式,但仍显现理念、机制和体系的不足。运用能动司法手段、转变管理理念、强化院庭长监管、深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构建科学有效的审判质效评估机制是可行路径,从而确保人民法院履行好主责主业,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关键词:审判管理现代化;能动司法;院庭长监管;审判质效评估

5.审判管理现代化视域下绩效考核体系实践探索

——以基层法院积分制管理实践为样本

作者:张星磊(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内容提要:绩效考核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法院人事管理和审判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职能作用。当前法院绩效考核对考核的目的、机制、体系、方法、内容、应用等方面存有不同认识和做法,导致在考核基础公允性、方式方法灵活性、考核内容全面性、结果运用有效性等方面存在不足,未能充分释放绩效考核效能。积分制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的绩效管理经验,为法院绩效考核提供了新思路。可以借鉴积分制管理理论,坚持考评可比较、可量化、可换算、可兑现的基本原则,运用市场动态调整杠杆原理,在团队自建、专业自选、数量自控、按需分案、挂钩全面等方面,构建积分制绩效考核体系,实现全员全面全时的分级分类考核。

关键词:审判管理;积分制管理;绩效考核

6.审判管理体系中清单式管理的融入探究

作者:王永前(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

内容提要:审判管理由审判业务衍生而来,涵盖业务和行政两条线,目的在于降低司法成本、提升审判质效。当前,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存在体系性缺失,制度型、命令型、自发型等多重模式并存,各具特点但互不统属,缺乏整合与协调。清单式管理便于审判工作分解更加细致,避免重复,有助于促进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清单的基本特征包括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范围全面、内容条理清晰、目标可检验。构建清单式审判管理需要精细化制定四类清单,即任务清单、流程清单、责任清单、评估清单。清单设置不仅仅是罗列任务,更需要注重实际意义和可操作性。

关键词:基层法院;审判管理;清单式管理

【企业合规问题研究】

7.人民法院参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究

作者:李鹏、柳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外国语大学)

内容提要:企业合规是司法机关对涉罪企业的刑事激励措施。相较于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已广泛实施合规改革,现阶段人民法院进行企业合规改革的实践和理论研究都相对有限,相关审判实践案例数量少,涉及犯罪类型少,法检协作及程序衔接有待加强。法院在审判阶段参与企业合规改革具有正当性与必要性,而且具备刑事诉讼阶段性的独特优势,不仅有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对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也具有其他部门难以替代的积极意义。在立法尚不完善的当下,在审判阶段法院对于企业合规的启动条件、合规整改的审查主体以及审查的方式与内容的准确把握至关重要。随着企业合规改革的推进,有必要将企业合规制度融入刑事法体系,构建并完善中国特色的企业合规制度。

关键词:企业合规;刑事诉讼;法院参与;刑事激励措施

8.企业合规滤罪模式的本土化构建

作者:张东亮(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

内容提要:当前,我国企业刑事合规呈现司法改革先行、理论研究跟进的特点。然而,完备的企业合规滤罪模式暂未成型,出罪依据欠妥、激励对象泛化、整改模式选择不合理、验收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监督等弊端已逐渐显现。以涉企刑事合规典型案例为研究样本,结合法院实践和域外经验,以审判职能延伸为着力点塑造法检协同中的法院角色,可构建法院参与涉企刑事合规改革的理论与现实路径。具言之,从递进式合规选择、双向制约机制构建、融入企业合规体系三个层面对法院角色作出理论解释,从审查起诉的提前介入、定罪量刑的适当拓展、反向救济的双重构建三个层面对审判职能延伸方式进行优化,进而构建体系完整、相互协同的企业合规滤罪模式。

关键词:企业合规滤罪模式;双向监督;三元分离;反向救济

9.人民法院参与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的模式构建

作者:石魏、严玉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

内容提要:检察院主导的企业刑事合规改革主要关注审查起诉阶段的出罪机制,对审判阶段法院的协商矫正功能研究不足。域外法院在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机制中的角色可归纳为分层参与模式、强势参与模式和弱化参与模式。参考域外经验,可采用刑事一体化理论,构建以企业合规为核心的,涵盖前端预防功能为主和后端协商矫正为主的刑事合规、兼顾裁判和执行双层机制。法院在审前转处、定罪量刑和刑罚执行阶段结合刑事合规计划及整改情况,作出有针对性的裁判内容和弹性执行方式。同时,完善刑罚内容及种类,结合刑事裁判内容及执行情况,改造刑事裁判的方式、司法审查及裁判标准。整合实体与程序因素,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刑事出罪及量刑宽缓体系。

关键词:企业刑事合规;法院参与;刑罚改革;弹性裁判

10.行政审判周期内法院参与企业行政合规的逻辑基础与路径构建

——以《行政处罚法》减免条款为视角

作者:路姗、戴亚男(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提要:对比刑事合规,企业行政合规可以凭借《行政处罚法》中的减免条款,获得更有利的激励空间。然而,行政机关在企业合规认定上同时面临着法律供给不足、适法困难以及难以认定企业主观状态的执法困境,导致企业转而寻求司法支持。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法律解释功能及终局性裁断属性为企业获取宽缓的行政处罚提供了正当性依据。对此,应明确法院于行政审判周期内的参与时机,界定法院监督者、引导者、组织者的角色定位,阐释合规启动方式,从审查次序、审理期限、证据审查、文书表述上构建“二层四步”合规审查机制,并根据企业合规事实构建“六阶段”诉讼审查流程,助力企业依规经营。

关键词:审判周期;法院参与;行政合规;宽缓处罚

【冰雪运动法律问题研究】

11.论滑雪规则的法律性质及其在司法裁判中的定位

作者:张小洁、邓可人(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内容提要:近年来,我国滑雪运动蓬勃发展,滑雪事故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日益增多。司法实践中,法官裁判说理时常援引相关滑雪规则。域外有将滑雪规则纳入法律,而在我国,滑雪规则作为一种运动规范,虽非法律法规,但具有一定的法规范性,在裁判中扮演着类似“软法”的角色。特别是在侵权过错认定中,滑雪规则为法官提供了“善良运动者”的注意义务标准,有助于区分行为人的一般过错与重大过失或故意,并判断受害人是否存在过失。通过综合考虑滑雪规则和“自甘风险”制度,法院能够更公平地划分责任并确定损失承担。随着滑雪运动的普及,明确滑雪规则的性质并科学合理地适用,对于保障滑雪运动参与者的权益、促进滑雪运动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体育侵权;滑雪规则;软法;过错认定

12.冰雪赛事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究

——以赛事转播人的广播组织权为切入点

作者:徐翠翠、吴昉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内容提要:冰雪赛事转播是冰雪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加强对赛事转播的法律保护,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冰雪产业发展。冰雪赛事转播的商业模式对应的法律保护路径可以拆解为三部分,即保护赛事举办者享有的赛事转播权、保护转播中广播组织享有的公共信号及保障赛事节目权利人对赛事节目享有的知识产权。体育赛事的魅力在于竞技过程的不确定性,因此相比赛事录播节目,未经许可擅自在网络平台上实时转播赛事是实践中最常见的侵权行为。在司法适用中,法院应重视对广播组织权权利基础的审查。此外,被侵权人也应当利用新的证据保全技术做好证据保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冰雪赛事;赛事转播权;广播组织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司法综合】

13.庭审翻供的预防与应对

——以侦查讯问为视角

作者:郭沛若、毕惜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内容提要:庭审翻供是我国刑事诉讼中长期以来较为突出的法律现象。恶意翻供可能直接导致证据链断裂,破坏证据体系的完整性,延缓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效率。就被告人心理而言,翻供通常源自罪责压力下产生的畏罪心理障碍,或自我保护动机驱动下的自我防御状态,抑或“态度系统”支配下的认知不协调。正确对待翻供,预防至关重要,需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取证模式,科学规范审讯流程,完善证据体系以强化口供的证明力。在庭审中,应当避免片面视翻供为试图逃避法律惩罚的表现,而应从口供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外围证据对口供的印证、翻供的理由和情节等多方面综合剖析,依法裁断。

关键词:口供;侦查讯问;庭审翻供;证据审查认定

【调研报告】

14.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调研报告

作者: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内容提要:近年来,济南市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呈现增长态势,案情多点散发,查明认定难度大;政策调控影响较大,利益平衡难;群体性明显,调解撤诉比例偏低;鉴定评估多,案件审理周期较长。针对审理中各类难点问题应采取相应的裁判思路:对于未经批准出租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应先识别其违反的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还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再作相应处理;对于合同履行中违约行为的认定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需平衡双方利益,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视情形区别认定;合同无效后,占有使用费和装修损失的分担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处理;等等。化解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既要妥善审理涉房租赁纠纷案件,也需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关键词:住房租赁;合同纠纷;公平原则;利益平衡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山东审判)》是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主管的应用法学研究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面向新时代,本刊确立了“立足审判实践、面向全国法院、连接学术前沿”的新定位,在栏目设置、稿件内容等方面全面转型升级,加强对审判实践疑难复杂问题和法学理论前沿问题的研究,着力打造应用法学研究特色品牌。

责任编辑 | 张馨予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宋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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