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段海涛

泰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4月16日发布公告,根据公司股东决定,陈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黄东新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根据泰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陈强任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黄东新不再担任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据披露,泰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泰安市泰山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泰安市财政局。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本次人员变动后,公司相关人员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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