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医疗护理工作“如履薄冰”,“慎独”要求、“查对制度”,都能防止发错药,绝不能因为“侥幸”偷懒铸成大错。种种迹象表明,护士发药环节已成高危环节。

用药差并不鲜见

案例一:在河南某医院住院保胎的31岁孕妇李芳(化名)原本该服用黄体酮胶囊,被护士错拿成了孕妇禁用的妇可靖胶囊。服药后,伴随着恐慌,李芳出现了腹痛等症状。23日凌晨再次B超检查时,李芳腹中的胎儿没有了胎心。

案例二:江苏宜兴一5岁脑炎患儿输液时,“甘露醇”被错输成“甲硝唑”,当晚抢救无效死亡,此事引发社会关注。通报称,确认当班护士违反操作规范,对2名当班护士作出辞退的决定,还将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案例三:南宁某医院急诊科在给患者输液治疗过程中错给发热患者输止血药,对当班护士予以除名。免去患者诉求中心主任职务;对护理部主任、急诊科主任、急诊科护士长进行诫勉谈话,并依医院奖惩条例进行问责。

暂且不讨论护士给药差错是否与患者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不纠结对当事护士的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公正。从给药差错本身来看,护士是直接面对病人,直接治疗的环节,俗话说“医生的醉,护士的腿”,护理工作可谓如履薄冰。

那么,一粒药物到达患者手中要经过多少“关”?

以三甲医院为例,医院病房发药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由药房调剂人员核对医嘱信息与处方,继而调配药品;再由另一位调剂人员核对并确定发药;调配前调剂员应查看借药登记表,并与领药护士共同签字。调配完的药品应放在有病房号的取药柜内,相邻药房药品一定要分开,以免发错病房。(各医院具体规定会有差别)

临床科室查对

医生开医嘱、处方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等信息,避免张冠李戴。

医嘱查对——可检查医嘱用药是否正确、计量是否准确等

医嘱需要经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一人核对。转超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需签名。

临时医嘱需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

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超。

给药查对——检查用药匹配及质量、保质期等

给药前要“三查七对;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包装、批号、保质期等;而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三查是指:操作前查、操作时查、操作后查;七对指的是:查对床号、查对姓名、查对药名、查对剂量、查对时间、查对浓度、查对用法。

反思一:“三查七对”,工作久了更要遵守!

1%的错误会带来100%的失败,不矜细行,终累大德。 如果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第一条: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不该发生的医疗纠纷,就能得到有效的避免! 工作久了,麻木、侥幸是护理工作的大敌,一次犯错,不但伤及患者,也会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安全。

反思二:护士的慎独精神,风险意识

慎独是护士的一种修养,做到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能依旧坚持自己的规范操作,三查七对、消毒隔离、床边双核对等;按照标准行事,根据职责工作,不会由于监管情况而变化工作态度。慎独,讲求的是内在的定力;是古人常说每天三省吾身的省思;是在无人时、细微处,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反思三:最后说一下管理,该如何应对差错

大家都知道美国护士玛丽发错药的案例,一天给病人发药时,她张冠李戴发错了药。医院的管理部门依然对这件事情展开了严厉地“问责”,先是调查护理部没有增加人手造成护士工作紧张,然后是问责人力部门对玛丽家庭因素的影响没有关心到位,然后就是建议药厂改变常用药片外包装,或改变药的形状,尽可能减少护士对药物的误识。随后,医院心理专家走访了她,告诉她不用担心病人赔偿事宜,已由保险公司解决。还向社区申请给予她义工帮助,玛丽下夜班,义工照顾孩子,以保证她能充分休息。同时还批准她“放几天假,帮助女儿适应幼儿园生活”。

对于我们国内来说,美国护士给药差错的处理,应该是我们每个管理者该反思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避免!

对于护士给药差错问题,你是怎么看的?请底部留言讨论!

来源:护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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