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广西,在我国被称为两广地区。两广之“广”字源于先秦古地名“广信”。两广以广信为分界,广信之东谓广东,广信之西谓广西 。自古以来,两广山水相连,人文相通。

自公元前106年起,广信作为岭南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前后历经300多年,被誉为“岭南古都”,是岭南文化和粤语的最早发祥地,岭南从此以两广来加以代称。两广地区虽然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两广互为邻居,互通有无,为新中国的成立和发展、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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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几十年来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排头兵,领跑中国的经济发展;广西与越南相连,是我国大西南的组成部分,广西经济虽然与广东有比较大的差异,但广西人开拓创新精神也是令人敬佩的。

广东广西虽然山水相连,但广东的情况和广西是完全不一样的,省情、区情的不同,很多政策的实施细则差距也是比较大的。在这篇文章,我们重点来比较一下两广地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规定方面异同。

两地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政策,主要体现在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中,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都分为两个阶段,即独生子女未成年之前的奖励,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的奖励等两个阶段,这是两地政策规定比较一致的地方。

两地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独生子女未成年之前的奖励,广西的政策规定更有优势。

广东的规定是,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并可以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广西的规定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领取该证书当年起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民币120元。

从标准来看,广东和广西标准是一样的,其实都是每月奖励10元,广东是按月发,每月10元,发放到14周岁为止;广西标准按月计算也是10元,只不过是按照年度发,每年120元,而且是发放到18周岁。

从独生子女未成年之前的奖励规定,我认为广西的规定更为合理,也更人性化。同样是独生子女,在广东孩子满了14周岁就无法领取了,但在广西可以领取到18周岁。这是两地之间比较大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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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的奖励,广东的政策更加务实。

对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的奖励政策,除了在两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原则性的规定以外,而且都有实施方案。广东的规定是按照粤府办(2009)129号文件的规定精神来执行的。

广西是按照桂劳社发〔2007〕99号文件和桂人口发〔2013〕30号等文件,这两个文件对于如何落实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进行了具体规定。具体操作办法也是按照这两个文件来执行的。

按照广东省的规定,广东省城镇户籍的居民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80元的奖励,这个不低于80元的标准是全省规定的统一标准,各地规定的标准一般都会高于这个标准。目前广东最高的奖励标准是东莞市,达到了每人每月330元。

按照广西的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每人每月参照全区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5%发放奖励金;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和事业单位退休职工,退休时,按其基本养老金5%的比例计发月增加待遇。

从这项规定来看,广东规定的是采取普惠制的,只要是独生子女父母,在同一个地区的标准都是一样,比如在广州大家都享受每月150元的奖励,在深圳每人每月都享受260元的奖励,在东莞每人每月都享受330元的奖励等

广西则是和自己的养老金挂钩,退休人员在增加5%的养老金,养老金高的人享受到奖励更高,相反养老金低的人享受到奖励相对比较低。对于其他独生子女父母,则是按照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价标准的5%奖励。由于每年的月平均养老金标准不一样,所以每年拿到的奖励标准也会有所变化。

综上所述,广东广西是我国著名的两广地区,两广地区的省情、区情不同,在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政策方面也存在比较大差异。这种差异是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也符合自身的经济发展能力和财政的承受能力,也算是各有优势,各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