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晚,东吴证券发布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现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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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根据ST美讯、紫鑫药业近日发布的处罚公告,东吴证券在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的保荐机构期间,两家公司年报均存在虚假记录。

4月15日晚间,ST美讯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查,ST美讯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拟对ST美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156万元罚款;对相关有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于数额不等的罚款。其中,宋林林、宋火红、郭晨作为ST美讯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在涉案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违法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情节较为严重,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宋林林、宋火红、郭晨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东吴证券为ST美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其持续督导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另一家上市公司紫鑫药业4月10日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紫鑫药业存在五大违法事实,一,紫鑫药业2013年至2020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导致紫鑫药业对外披露的年报涉嫌存在重大遗漏;二,2014年至2021年紫鑫药业虚增在地林下参采购成本,导致对外披露的2014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三,紫鑫药业通过舞弊方式虚增2017年、2018年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四,紫鑫药业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违规担保事项;五,紫鑫药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紫鑫药业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也是自5月5日起,紫鑫药业股价开始疯狂下跌,最终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在2023年7月28日被深交所终止上市,并于2023年8月4日摘牌。

同样,公司在2014年申请非公开发行事项开始,东吴证券担任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荐工作内容包括尽职推荐工作 、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4月16日收盘,东吴证券收跌3.56%报6.51元,最新市值3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