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探索符合创新拔尖人才选拔特点的博士生人才选拔模式,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加强对考生以往学术业绩与水平的考评,强化对考生学术潜力和创新能力的考察;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等)。

二、选拔模式

“申请-考核制”的模式是指,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基础、学术潜力和学术规划。

我校只招收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生。考生在录取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脱产在校学习。报考前已工作的在职考生,在录取名单公示前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工作程序

)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所有申请者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以下不符合《湖南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情况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不予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

1、年龄超过45周岁;

2、未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非应届硕士毕业生;

3、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与所报考专业不相同相近;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或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按时补齐的考生;

5、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学信网报名系统内交报名费。

科研基础评分

研究生院组织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湖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类考生科研基础评分细则》对考生进行公正评分。

)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名单

经过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所有申请者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湖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类考生科研基础评分细则》对考生进行公正评分,再综合考虑考生科研能力、专家推荐意见、自我评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等材料作出合理评价结论,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如下:

序号

报名号

姓名

报考研究方向

报考研究方向名称

1

罗成

04

陶瓷复合材料与特种包装

2

李涛

02

包装材料成型加工与装备

3

钟环宇

02

包装材料成型加工与装备

4

何文静

04

陶瓷复合材料与特种包装

5

李建林

01

绿色包装材料设计与安全

6

张蓝月

01

绿色包装材料设计与安全

7

丁诗娟

01

绿色包装材料设计与安全

8

王玲

03

新型储能材料与智能包装

9

袁海

02

包装材料成型加工与装备

10

谢振炎

01

绿色包装材料设计与安全

11

王明月

03

新型储能材料与智能包装

12

杨小蝶

01

绿色包装材料设计与安全

13

于甜甜

03

新型储能材料与智能包装

14

吴科君

04

陶瓷复合材料与特种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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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时间:具体见招生学院公布的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3、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外语和专业综合,以百分制命题。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基础测试:按研究方向命题。主要考核本研究方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2)面试

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

(六)成绩

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科研基础评分×3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

(七)体检

申请人须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体检,没有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为支持学科点各研究方向发展,考生将按照研究方向排名录取。学位点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每个研究方向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和实际招生指标提交拟录取名单,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只录取1名考生。

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申请者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后,研究生院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监督工作

1、在“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中,研究生院和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应规范自律,公布投诉电话及邮箱,接受投诉及监督。学校纪委、监察处组织对“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进行专门监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2、申请者在申请、考核和选拔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的录取和入学资格。

六、其他

1、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通讯地址:湖南株洲泰山西路湖南工业大学崇德楼209-1研招办

邮政编码:412007

联系电话:0731-2218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