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县综治中心成功调处了1起买卖合同纠纷,高效化解了纠纷,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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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群众矛盾诉求大量通过诉讼向主要依靠调解转变,把综治中心打造为诉调对接“主阵地”,引导群众转变解纷观念,形成非诉解纷的行为自觉,肃北县按照“把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的总要求,认真谋划、依托综治中心搭建“一站式”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平台,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外、化解在诉前,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有效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不断夯实基层主动创稳底板。

经了解,2020年11月,被告在原告肉铺内购买羊肉,欠款1105(壹仟壹佰零伍元整)元。经过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支付,原告无奈,被告长期拒付欠款已损害原告经营收益,只能将被告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且涉案金额较小,适宜诉前调解,经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流转至肃北县综治中心。县综治中心接到案件后立刻进行分析研判,并委派调解员予以调解。调解员接到案件后,对案件进行了详细了解并确定好调解思路。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调解员在释法明理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微信转账原告欠款1105(壹仟壹佰零伍元整)元,原告签署撤诉申请书。至此,成功化解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

肃北县综治中心本着切实解决群众难题为己任,将继续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外、化解在诉前,全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把纠纷“上诉”变“息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孟根鲁)

来源:肃北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