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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关爱老人,孝顺父母,

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我们除了关心老年人身体健康之外

还要关注老年人出行交通安全

老年人视、听力差,动作迟缓

交通安全知识匮乏

日常出行无人陪伴

交通安全隐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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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5日,陈某某(65周岁)骑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旺高工业区道路往望高街方向行驶,当日15时56分许,该车行驶至S201省道32公里红绿灯路口时,与由钟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受伤、路口反光桩损坏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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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当事人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机动车信号通行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全部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电动车出行方便快捷,但对老年人操作要求高。因此,老年人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出行方式。如果选择骑行电动自行车,务必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横穿马路、不逆行、不抢道、不闯红灯,在路口要环顾四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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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边行走时,注意路边停放的车辆的动态,防止被突然打开的车门撞倒。横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禁止翻越护栏,禁止闯红灯。通过路口前应确认安全后再稳步匀速通过,并注意转弯车辆,不要突然猛跑或中途折返。

乘坐公交车,要排队依次上下车,不要争抢,以免摔倒受伤;乘坐出租车时,要在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拦车;不乘坐超员、非法营运的车辆;家居农村的老人外出,不要乘坐农用车、货车、电动三轮车、不坐“带病车”。

老人的平安

是子女们最大的心愿

也是交警蜀黍关注的重点

愿广大老年朋友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抵制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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