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工作部署,加快构建水上交通安全共治共享新格局,广西海事局结合“日排查、周小结、月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持续推进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

目标

本次行动分两阶段目标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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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一

2024年重点在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沟通联络机制、层级督导考核机制、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机制,以及珠江流域、北部湾海域等水域一体化执法协作机制上下功夫,初步建立水上交通安全跨区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实现广西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全面共享。

阶段二

2025年,致力于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机制全面常态化运行,广西辖区行业内外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全面实现,水上交通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全面建立,发现问题和处置风险能力大幅提升,水上交通安全协同治理能力和效能持续提升。

重点任务

专项行动围绕4个方面重点任务开展

一、夯实工作基础。

建立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有效落实珠江流域及琼州海峡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框架协议,联合海南海事局、广东海事局制定《琼州海峡水上交通安全信息通报特色事项清单》,联合广东海事局、深圳海事局制定《珠三角区域特色事项清单》。完善跨行业、跨部门的联络机制,优化信息收集共享。

二、压实各方责任。

强化信息闭环处置,严格落实“事项清单内容100%通报、责任内信息100%接收、依法对信息100%处置、处置结果100%闭环”要求,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三、 拓展分析应用。

及时将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通报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失信惩戒。积极拓展船籍港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应用场景,发挥好水上交通安全信息的公共服务产品属性,推动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出台“资金补贴”“信用管理”等政策,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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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提升治理效能。

强化条块协同治理,积极推广滇黔桂三省(区)天生桥(万峰湖)库区水上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协作联合联动联勤工作机制经验做法。加强行政司法联动,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水上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严厉打击水上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 | 广西海事局执法督察处

编辑 | 钟子然

责编 | 徐碧苑

审核 | 魏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