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3辆大巴车载着160多名村民从五溪村来到温州中院门口,很多村民是第一次来到法院参加庭审。一路上,有村民不断提醒:进入法庭后,大家要保持理性、控制情绪,尊重法庭秩序。

59岁的村民张香妹坐着轮椅,在人群中格外显眼。她表示,自己是去年摔伤了双腿,目前还未恢复,但这次庭审机会很是难得,也是维护村集体利益,一定要亲自旁听。

这是一场特殊的“民告官”案件,案由是滩涂被收回后引发的行政协议及行政赔偿争议。为了保障该案的顺利开庭,温州中院也启动了该院最大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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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传票。

被告方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原告方为五溪村村民委员会和五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而村委会和合作社的负责人不同意起诉,超过半数的1735名村民以村集体名义提起诉讼后获得立案。

“村委会不同意,超半数村民可起诉”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

司法实践中,引用上述条款的情况极少,这类案件在立案层面就阻力重重,最终能走到庭审这一程序的并不多见。当天傍晚,持续了近3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审判长称,合议庭已经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待合议庭认真评议后再作认定,后宣布休庭。

代表龙湾区政府出席庭审的副区长蒙绍欢向澎湃新闻表示,区政府对依法行政的工作非常重视,这个案件涉及群众比较多,区里面很重视,我们支持法院的依法判决,对于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也肯定会从依法行政的角度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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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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