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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2月2日,安徽省蚌埠市一名女子在家中被杀。经过警方调查,最终将该女子的丈夫——曾经的蚌埠市机要局副局长、时任蚌埠市东区区长助理的于英生逮捕。

此后于英生进行了多次上诉,却始终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在坐了十七年的大牢之后,他沉冤得雪,此案的真相终于被查了出来。

当真凶落网时,所有的办案人员都感叹:“实在没想到会是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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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杀丈夫蒙冤入狱

于英生一家三口居住住在蚌埠市南山路的一栋房子里。1996年12月2日这天清晨,他和以往一样,把七岁的儿子小雨送到学校后就去上班了。

妻子韩露此时还在床上睡觉,于英生走之前还提醒她,别忘了过一会起来做午饭,等中午岳父接小雨下学回家后要来家里吃饭的。

然而中午十二点,于英生却接到了岳父的电话,岳父声音颤抖着让他赶紧回家来,说家里出事了。

于英生连忙驱车赶回了家,看到一群警察围在他家的门口。岳父泪流满面地向女婿叙述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韩父中午接了外孙回家之后,发现家里的门是虚掩着的,还隐隐的有一股煤气味传出来。他知道此时应该只有女儿在家里,于是大声喊着韩露的名字,却没有听到任何的回应。

韩父以为是家里进了贼,便先把小雨托付给了邻居照看,自己壮着胆子进了家门。然而当他进到卧室时,却看到了终生难忘的一幕。

本应该在厨房里的煤气罐此时却摆在他们夫妻俩的卧室中,而在煤气罐的旁边却点燃了一支蜡烛。如果煤气泄露到一定程度,可能就会产生爆炸,进而引发火灾。

老人家手忙脚乱地关掉了煤气阀门,当他的目光转到床上,却吓得直接瘫倒在地。

女儿韩露衣衫不整地躺在床上,她的脖子上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而整张床单都已经被鲜血浸透了。

周围围观的邻居连忙扶起已经浑身瘫软的韩父并报了警,警方赶到之后迅速开始勘查现场。

经过法医鉴定,韩露在死前曾经遭受过性侵,也曾激烈反抗过。其主要死因是窒息,脖子上的那道刀口是凶手在她死后补划上去的。

而卧室里的煤气罐和蜡烛都能证明,凶手应该是试图制造一场火灾,进而毁尸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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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场的证据不足,房间里提取到的指纹也都是于英生以及韩露的其他亲友的,所以警方对确定凶手感到毫无头绪。

然而周围的邻居却告知警方,最近于英生和韩露经常因为儿子上学的事吵架,有时还会升级到在家中摔东西。这些事住在他们家周围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韩父也证实了这一点,说女儿和女婿最近的关系确实不好。

在这些人的指证之下,刚刚回到家,还没来得及面对妻子去世的这场悲剧的于英生就被警察带走了。

于英生坚决否认指控,他说自己早晨七点送儿子小雨上学,之后就直接去了单位上班。但遗憾的是由于于英生是单人办公室,他的单位里没有人能为他做案发时的不在场证明。

反复上诉翻案遥遥无期

在被抓捕了一段时间后,蚌埠市公安局宣布凶杀案告破,称于英生已经亲口承认自己杀了妻子韩露。检察机关在社会媒体上公布了于英生做口供时的笔录。

于英生称自己近来和妻子由于儿子上学的接送问题产生了多次争执,包括12月2日当天,他在送儿子上学后又折返回家,和妻子再次争吵。

冲突渐渐升级,气急败坏之下于英生拿枕头捂住了妻子的口鼻,令其窒息死亡。之后又用刀划开了妻子的颈部,做完这些之后,他又搬来了煤气罐点燃了蜡烛,想要制造一场火灾。

然而在法庭要对于英生作出判决时,于英生却当庭翻供,称那份供述是自己遭遇了整整七天七夜的审讯后不得已写下的。

那些所谓的作案过程,也都是他自己胡编乱造的。

于英生之所以现在要当庭翻供,就是因为DNA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韩露的内裤残留物中残留的精液与于英生自己的DNA不匹配。

也就是说,事发当天是另有他人将韩露性侵后杀害,这个人不可能是于英生。

而于英生的辩护律师也将这份鉴定报告提供给了法庭。但是控方律师却认为,这是于英生在街上捡来了他人用过的一个避孕套,伪装了犯罪现场。

最终,法官认同了这个说法,驳回了辩方律师的无罪辩护。

于英生先是被判处了死刑,但他不服从判决结果,在此后的五年里断断续续进行了六次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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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在2001年7月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裁定,将于英生由死刑缓刑两年改为无期徒刑。

法官一锤定音,年仅34岁的区长助理于英生,后半生就此葬送。

狱中的于英生感到十分难受,相伴多年的妻子突然被陌生人虐杀,现在自己又进了监狱,年仅七岁的儿子没有人管,好像一个孤儿一样。

而最让他难过的是,这多次庭审时,儿子和岳父岳母看着他时那冰冷的眼神,好像他真的是杀害了韩露的凶手。

一想到这些,于英生就心如刀割,甚至想要在狱中就此了结此生。

幸好他的父母以及哥哥于宁生都很相信他的为人,并且常常来看望他。家人们安慰于英生说等时间一长,真相一定会大白于天下,他们在监狱外一定会帮助他寻求正义。

之后于英生也想通了,他让家人帮自己购买了大量法律方面的书籍,自学法律知识,并在狱中通过了法律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只要一有空,他就会给法院、检察院写信申诉,表明自己是含冤入狱的。

真相大白凶手终伏法

在多年的重新上诉之下,他的这个案子终于得到了注意。

2013年5月,省公安厅干警李革明接手了此案,并在往日的卷宗中发现了疑点。

除了性侵韩露的嫌疑人精液DNA对不上这一点以外,其实在案发当天,房间里还提取到了另外两枚指纹,但是当时并没有进行深入调查。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最高法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8月13日,法院宣判,认为原审事实不清且证据不足,判决了于英生无罪。

此时距离于英生被捕,已经过去了十七年的时间,他已经坐了十七年的冤狱。当年入狱时,他还是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人,然而现在他已年过五十,两鬓斑白。

父母和哥哥一起迎他出狱,哥哥于宁生哽咽着说:“天终于亮了,光明战胜了黑暗。”

而蚌埠市公安局也成立了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了重新审理。过去了十七年,刑侦技术已经有了巨大的进步。

警方再将当年的另外两枚陌生人的指纹以及韩露内裤中提取的精液样本上传到数据库,进行DNA比对,最终锁定了一个人。

这个人的身份让专案组的所有人员都感叹实在想不到,因为他竟然是蚌埠公安交警支队一大队队长武钦元。

2013年11月27日,武钦元被抓捕归案,但当警方把他的照片拿给于英生辨认时,于英生却感到奇怪,自己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个人。

DNA证据确凿,武钦元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当年,他在于家附近的路口做交警,每天都会见到年轻貌美的韩露从同一个路口经过,他便对她起了色心。

之后这种感觉越来越疯狂,武钦元甚至会擅自离开岗位,去跟踪韩露。

最后他终于摸清了于英生家的情况,也知道于英生每天上午都会送儿子上学之后去上班,这段时间韩露是一个人在家的。

1996年12月2日上午八时,武钦元躲藏在于家附近的巷子里,看到于英生开车带着儿子离开家后,他便翻窗户进入了于英生的家中。

他一开始只是想满足自己的色欲去强奸韩露,并不打算害命。

但韩露在被侵犯的过程中进行了强烈的反抗并大喊大叫地求救,武钦元便随手抄起了身旁的枕头狠狠地捂住了她的口鼻,没过几分钟,韩露就没了气息。

武钦元见自己杀了人,也慌了神。思索了几分钟后他去厨房拿来了一把菜刀在韩露的脖子上砍了一刀,之后又搬来了煤气罐点上了蜡烛。

企图等自己离开后煤气罐爆炸,从而对现场进行毁坏。

2016年1月15日,武钦元被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决了死刑,并应赔给被害人韩露家属147万元的民事赔偿。

而于英生也拿到了一百多万元的国家赔偿,但他的职务却不可能回到从前了。

不过于英生并不在意这些,因为他最欣慰的是,误解自己多年的岳父岳母和儿子终于明白了他的冤屈。儿子小雨此时已经长成了二十多岁的青年人,终于站在他面前叫了一声“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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