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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涉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为进一步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现通告如下:

一、涉及案件:北京乾丰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西安莞尔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二、请以上两个案件尚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受害群众,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望相互转告周知。

三、公安机关在此告诫以上涉案公司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及其他为非法募集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前往公安高新分局经侦大队退缴所获佣金、提成、返点、好处费等非法所得并说明情况,争取从轻、从宽处理。对于构成犯罪且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集资参与人、受害群众及涉案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案件,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创新大厦北一楼(公安高新分局经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