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4月15日消息,芜湖市海格瑞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给予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3月26日,三山经开区应急局执法人员接举报对企业进行核查,现场核查潘明明未持证进行焊接作业,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现场检查记录》。

芜湖市海格瑞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决定给予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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