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引其纲,万目皆张。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历经百年沧桑巨变,走得更加坚定、愈发铿锵,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有严格的党纪法规保驾护航。党的十八大以来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充分彰显了我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今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学纪以正思,在“学而时习之”中砥定“方向标”。不忘来时路,方知向何行。守纪要先学纪。中央之所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消弭一些不好的现象,屏蔽一些不合时宜的声音,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树立鲜明导向。新《条例》共3编11章158条,较之2018年10月版增加16个条款,重点突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着眼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难点问题。党员干部要围绕《条例》逐章逐条学,原汁原味完整学,党纪学习要保证活动有目标、工作有计划、落实有要求。要坚持“两手抓”,同主责主业结合起来。

知纪以正心,在“知之为知之”中找准“定盘星”。王阳明在《传习录》中讲到:“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纪才能明纪。广大干部要深入理解《条例》每章每条的主旨内涵,理解精髓要义。切实廓清知纪是重要执法部门的事,是领导干部的事,不涉及“无权势”干部什么事,甚至与己无关的狭隘片面认识。尤其要厘清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同志们要认真检视自己言行,主动与工作生活实践结合起来,看自己的言行有没有偏离。要真正笃定初心、不偏不倚。

明纪以正形,在“深思明辨之”中不越“高压线”。广大干部要时刻把《条例》放在心上,时时刻刻对标对表,认真领会每一条纪律的背后,真正的意涵在哪里。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委、监委对各类违法乱纪的干部,以“恶竹应须斩万竿”的斗志和决心,坚决严明法纪。其中不少落马干部忏悔道:“所犯下的事情于党纪国法所不容,没有严格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自己。”同时要依托党风廉政建设场所、纪律教育基地等载体形式,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让全体党员以案促学、以案说法,从身边的典型案例得到警醒警示,触及灵魂,做到“知善恶,去除私欲。”不断强化党的纪律“硬约束”,坚决不触碰党纪的“高压线”。

守纪以正行,在“谨言慎行之”中筑牢“防火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广大党员要强化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条例》,以《条例》为镜,在思想上固本培元,坚守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言行合一,坦坦荡荡为人、干干净净履职。纪律是“戒尺”,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干部拒腐蚀,永不沾,夯实“防火墙”。每名党员要树立好正确的政绩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标准锻造“金身”。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全体党员干部只有自觉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明白人,增强自身定力,方能汇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武汉市江夏区 徐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