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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梅州发布《梅州市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62人,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梅工作、创新创业。其中,企业人才需求374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288人,最高可享补贴累计66.8万元。

据悉,此次引进对象主要包括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才,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技师或其他特殊人才。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对象范围。

按照相关政策,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企业引进人才享受单位薪酬待遇)。同时,符合“青梅计划”等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的,还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人才落户奖。对35周岁(含)以下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新落户梅州(含现有梅州户籍人才回梅、本地院校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留梅)并在梅企业(国有企业除外)就业或自主创业(符合相关条件),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按博士、高级职称人才3万元,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2万元,本科、技师5000元,大专、高级工2000元标准给予落户奖励,每人只享受一次。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1.博士、高级职称人才:

5年内给予梅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4000元/月,企业人才5500元/月生活补贴。

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购房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中央、省属驻梅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市财政给予10万元薪酬补助(分5年发放)。

2.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

5年内给予梅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2000元/月,企业人才3500元/月生活补贴。

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购房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3.技师或其他特殊人才:

5年内给予梅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1000元/月,企业人才2500元/月生活补贴。

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购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三)安居保障。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配偶安置。梅州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其配偶在梅待业期间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梅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在梅州企业工作的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其配偶在市外工作且有意愿来梅的,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岗位,按照对等对口、岗位相近、人岗相适、双向选择、适度分批的原则进行接收安置。

(五)子女入学。新引进人才的子女在梅州接受义务教育的,分层次统筹优先安排学位保障就读,需从市外转入梅州就读的,可享受转学优待服务。

假设一个博士人才引进到梅州市企业单位就职,除工资福利待遇外,该博士最高可累计享受各种补贴66.8万元,其中包括人才落户奖3万元,生活补贴33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配偶待业生活补贴不超过10.8万元。

南方+记者 魏丽文

南方日报、南方+

报考人员可通过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或“梅州党建”公众号查阅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区号0753)市直单位:2250302;

梅江区:2196966; 梅县区:2589966;

兴宁市:3263761; 平远县:8899336;

蕉岭县:7873761; 大埔县:5559239;

丰顺县:6886391; 五华县:4438298。

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