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北方大省省会某学校发生一起案件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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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传案件经过

3月31日晚上,学校三名负责巡视检查外卖员的学生巡逻至校门口附近,正好看到三名学校外边的男子在调侃道三名学校里面的女子:“是不是点了11点的外卖?!三名女子觉察到是三名校外男子调侃自己后骂了一句就离开了。

可是这一幕正好被三名巡视校园检查是否有学生私自点外卖的男生看到,于是三名男生隔着学校栏杆与三名男子理论,由于三名男子均是醉酒状态,于是言语冲突愈演愈烈,直到最后三名男子欲翻越护栏进校与三名男生“较量一番”,翻越护栏未成,三名醉汉冲破保安的阻止从校门进入校园,而三名男生也毫不畏惧,据相关媒体采访相关知情人士称是校外男子先动的手,其中一名男子掐住一名男生脖子,被掐脖子的男生随手两拳打在醉汉头上,醉汉倒地后后脑勺碰地,随后不省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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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接到学校保安报警的当地警方也赶到现场,倒地的醉汉被120拉走(由于其喝醉了,所以出警民警应该也不确定受伤男子是因为醉酒不省人事还是受伤不省人事,如果是我出警我也会第一时间认为醉汉是因为醉酒导致不省人事,因为双方并没有非常激烈的打斗。),其余人带到当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后来在警方调解下双方各派一人为代表签订和解协议,双方互不追究。

事件变故发生在第二天,4月1日,其中一被掐脖子反击两拳的男生的父亲收到当地公安机关的拘留通知书,通知书上显示其孩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而具体原因就是被两拳打倒在地的醉酒男子被诊断为脑疝,已经做了开颅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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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大部分网友都一致相信挥拳反击的男生的行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男生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不但不应该被刑事拘留还应该大为表扬。

  • ‬首先男生行为不是见义勇为,原因如下:

第一,由男生亲属以及其他知情人士对媒体讲述的是,三名男生是学校安排检查是否有学生点外卖而在学校围墙和校门口附近巡逻的。

第二,由第一点可以推断当时三名学生与围栏外的三名醉酒男子发生言语冲突很有可能是三名男生也将三名男子误认为是外卖小哥了,于是才上前与其理论,而三名因为醉酒已经失去理智的男子肯定会借题发挥、无事生非,而趁着酒劲更会做出将言语冲突升级的行为比如欲翻越护栏进入学校。

第三,三名男生与三名醉酒男子发生争执时三名女生已经离开,并不在现场,所以说无论三名男生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是否构成防卫过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不会认定为见义勇为,因为当时女生已经离开了,不需要他们保护了。

  • ‬倒地醉酒的男子最终被诊断为脑疝,男生挥拳反击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

我个人认为大概率不会构成故意伤害,原因如下:

第一,据我本人从事的职业和所掌握的知识来看,脑疝一般是由头部遭受重击而形成,且头部正面、侧面遭受重击一般都不会造成脑疝,可是后脑部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后脑勺)遭受一般性打击就很大几率会造成脑疝。

其实人的头部构造是很科学的,经过多少万年的进化,人类头部已经进化到足以承受任何重击,除了后脑部位,因为正面袭击很难打到这个部位,所以这个部位也就成了头部最要命的“死穴”,如果后脑勺受创,脑疝的利率非常大,因为脑干就位于后脑部位,而脑干的功能就是负责将大脑发出的任何指令传输给身体各个部位,比如呼吸、心跳……

第二,鉴于第一点,后脑遭受创伤才容易形成脑疝,这就带来了两个必须要公安机关查清的问题:

一,男生对醉酒男子的击打部位是否是后脑部位?如果不是那就排除了男生的击打行为直接造成醉酒男子重伤(脑疝)的可能了。

如果击打部位是后脑部位,则需要进一步调查男子的击打力度是否足以造成醉酒男子脑疝,这个可以由法医司法鉴定来确定,当然也可以通过监控等证据来验证。

如果是男生的击打正好打到醉酒男子后脑造成醉酒男子脑干受伤,那么从监控上看醉酒男子应该是直挺挺的倒下,而不应该像醉酒那样晃晃悠悠站不住才踉踉跄跄摔倒的。这一点从监控上完全可以看出来,一个被“KO”的倒地动作和一个醉汉站不住倒地的动作完全不一样。

二,如果男生击打的不是醉汉后脑部位或者虽然男生击打的是醉汉后脑部位但是从监控上可以明显看出醉汉倒地的动作是因为醉酒站不住而倒地并不是被击打后“KO”式倒地,且醉酒男子倒地时是后脑着地,那么大概率醉酒男子的脑疝是其倒地时与地面接触而形成的脑疝。

另外据媒体报道,男生之所以回击是因为醉酒男子掐了他的脖子,大概率应该是从男生正面掐的脖子,因为很少从背面掐脖子的,从背后掐脖子一般掐不住,就算能掐住脖子后面没有咽喉等器官也不会有致命伤害,而且就算从背面也不会用掐脖子来描述,而是会用锁喉来描述。

所以如果醉汉从正面掐了男生的脖子,男生就算用拳反击也很难打到醉汉的后脑。

综合以上两点来看,醉汉脑疝的形成大概率是自己倒地后摔的,所以虽然醉汉的伤情构成了重伤,但是我个人感觉从伤害行为和伤害结果来看,男生的行为很难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故意伤害。

  • ‬男生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我个人认为男生的行为应该构成防卫过当,而不是正当防卫,原因如下:

第一,首先正当防卫有两个必要条件:

根据‬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相关‬解释‬来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两个‬最重要的‬条件‬:

1.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

2.防卫行为造成的后果是否明显超出“必要限度”?

对于第一点大家没有任何疑问,但是对于第二点有很多网友认为醉汉采用“掐脖子”的方式伤害男生已经构成危及生命,所以男生可以采用无限度防止来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虽然看起来好像很有道理但是确实与法律相关规定相违背,因为在相关法律规定中“掐脖子”这个行为并不会被认定为严重危及生命之行为,这里有一个很有名的案例——于欢辱母杀人案,这个案子大家应该早有耳闻,其中判决书中这样写道:杜某等人对于欢母子的“卡脖颈”(也就是掐脖子的意思)的行为只是轻微的暴力侵犯,并不算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侵害。

第二,鉴于第一个原因,可以明确男生的行为造成了醉汉重伤(脑疝)的严重后果,再结合“于欢辱母杀人案”的判决结果,虽然当时舆情关注度很高,也有最终故意伤害罪改为防卫过当,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造成了当事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另外由开始的“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到媒体曝光后“正在办理取保候审”来看大概率“涉嫌故意伤害罪”应该不是最终结论,这个案子最终很有可能被判为防卫过当,至于“正当防卫”大概率不可能了,而“见义勇为”更是天方夜谭或网友的一厢情愿了。

以上为个人意见,因知识贫乏或许有不正之处,欢迎大家评论区相互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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