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公安公布5起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洛南县公安局部门协同,迅猛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20余起,有效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4月15日,洛南公安网安部门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打击处理的5起网络暴力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案例一:郝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

郝某某以讨薪为名,冒充某公司副总,为施压某企业单位,达到上热搜、涨粉目的,付费从某平台购买流量,并从网上订制横幅、冤衣等道具,采取赤祼上身、夸大其词的方式拍摄短视频在抖音上发布,经多方劝阻不知悔改,也不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郝某某已被洛南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案例二:吴某涉嫌侮辱他人案

同为洛南县景村镇某企业员工的吴某、王某某在抖音评论中产生矛盾,进而在微信中互相谩骂。此后,吴某为发泄不满情绪,从某纸扎店花费500余元,购买灵牌、纸扎等祭奠物品,在庄稼地里开启抖音直播,对王某某进行辱骂,引起网上100余人围观,造成不良影响。吴某被洛南县公安局景村派出所给予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三:陈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

陈某某为寻找刺激,搏取眼球,达到吸引更多粉丝目的,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不当言论,蔑视社会主义道德与法治,日前,陈某某被洛南县公安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张某涉嫌寻衅滋事案

张某因生活不顺,为发泄私愤,在某平台上虚构事实,撰文侮辱、谩骂、攻击他人,日前被洛南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案例五:孟某侮辱诽谤他人案

孟某某,因婚恋纠纷对王某某产生不满,多次通过发抖音、微信、短信留言等方式,对王某某进行人格侮辱和谩骂,给王某某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经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洛南县公安局依法对孟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网警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洛南公安( 供稿人 王凌飞 李重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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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属商洛市。地处华山之南,周设华阳池,秦置华阳郡。距西安108千米。东与河南卢氏、灵宝毗连;南与丹凤、商州交界;西与华州、蓝田接壤;北与华阴、潼关为邻,素有陕西“东南门户”之称,是商洛市唯一黄河流域县,是中国“十大金牌核桃县”。森林覆盖率在90%以上。洛南是华夏汉字文化故里,字圣仓颉造字于此,故洛南又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

洛南县面积2830平方千米。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洛南县常住人口为365736人。

2020年,洛南县实现生产总值118.5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2.6亿元,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实现4.3亿元和2.8亿元。

2018年8月4日,中共商洛市委四届五次全会上,讨论审议了《关于撤销洛南县设立华阳区的意见》。此项工作正在按照程序向国务院报批,这意味着洛南县今后将撤县改名为华阳区。

2018年9月25日,获得商务部“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荣誉称号。2019年3月,位列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2020年2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洛南县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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