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5日,唐山市邮政管理局就唐山市瑞上京城物流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唐山市瑞上京城物流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圣乾

住所:唐山市开平区后于家店村

品牌: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接省邮政业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案件线索移交单,唐山市瑞上京城物流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单号JT5260638637107的快件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投递到快递服务站。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物流信息截图为证。

四、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现责令3 日内 按照《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要求,在投递前征得用户同意后按约定方式投递快件。

承办单位:唐山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4月15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