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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北大法宝司法案例研究组

来源 | 北大法宝

导语: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已发布751例民商事案例,其中2023年发布23例。本文以751例民商事案例作为研究对象,以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中的案例作为数据样本,使用大数据分析方法,从发布年份、案由、来源地域以及2023年新增案例数据情况等多种维度进行统计分析,直接呈现《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商事案例的现状特点及变化,以期为业界案例研究与我国案例制度的发展提供参考。

统计源

依据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收录的案例,选取登载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及“裁判文书选登”栏目中的751例民商事案例作为本次统计源。

统计周期

1985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民商事案例2006年发布数量最多,2015年审结的达历年最高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创刊已39年,自1985年至2023年发布民商事案例共751例,发布数量在2例至47例之间不等,其中2023年发布23例。发布数量在40例以上[1]的涉及2个年份,为2006年47例和2016年42例;发布数量20例至40例之间的涉及2005年和2017年等19个年份;发布数量20例以下的涉及2009年、2003年等18个年份。

751例民商事案例能明确审结年份的有706例,从审结年份来看,1984年至2002年审结的案例数量均在20例以下,共计142例,总占比约为20%;2003年至2020年审结的案例数量均在20例以上,共计537例,总占比约为76%;其中2015年审结的达历年最高,有43例。2021年至2023年审结的案例数量分别有17例、9例和1例。

图1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商事案例年份分布

二、民商事案例借款合同纠纷最多,2023年新增2种《民法典》新增案由

751例民商事案例中,《民法典》施行后审结的案例有27例,较2022年(12例)增加15例。涉及4种新增案由[2],较2022年新增2种,为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和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751例民商事案例涉及合同、准合同纠纷及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等10类共计232种案由[3],较2022年(229种)增加3种,分别为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及申请破产和解。案例数量排名前三的为借款合同纠纷有53例,总占比约为7%;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有29例,总占比约为4%;买卖合同纠纷有25例,总占比约为3%。案例数量10例以上的涉及20种案由,共计356例,较2022年(350例)增加6例,分别为劳动合同纠纷增加2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及借款合同纠纷均增加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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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商事案例案由分布(10例以上)

三、民商事案例涉外专题近两成,2023年新增案例涉及10个专题

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目前已设置28个专题分类[4],751例民商事案例能明确专题分类的有395例,共涉及20个专题。案例数量在40例以上的有3个专题,其中涉外专题最多,有63例,总占比约为16%;金融担保和涉港澳台专题分别有51例和49例。案例数量10例至40例之间的有民间借贷及保险理赔等7个专题;公益诉讼及一带一路等10个专题均在10例以下。2023年新增的23能明确专题的有18例,涉及10个专题,其中建设工程涉港澳台3例,涉外、保险理赔一带一路和疫情防控均有2例,公益诉讼、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消费维权有1例

图3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商事案例专题分布

四、2023年民商事新增案例中最高人民法院及江苏省增量最多

2023年新增的23例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及4个省级行政区域,其中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江苏省均有9,增量最多,上海市3例、天津市及广东省均有1例。751例民商事案例可以明确来源地域的有750例[5],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及江苏省等29个省级行政区域。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数量增至318,总占比约为42%;29个省级行政区域,10例以上的有8个省级行政区域,排名前三位的为江苏省、上海市和广东省,与2022年一致,分别为135例、98例和32例,总占比约为18%、13%、4%;10例以下的有山东省、重庆市等21个省级行政区域。

4《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商事案例来源地域分布

五、民商事案例最高及中级人民法院占比超七成,涉及三类专门人民法院

751例民商事案例中,最高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较多,分别有318例和233例,较2022年(309例和225例)分别增加9例和8例,总占比约为73%。基层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分别有90例和89例,较2022年(87例)分别增加3例和2例,总占比均约为12%。专门人民法院有21例,较2022年(20例)增加1例,其中海事法院16例,铁路运输法院3例以及金融法院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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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商事案例法院级别分布

六、民商事案例的判决书首次超600例,占比超八成

751例民商事案例能明确文书类型的有735例,共涉及5类文书类型。其中判决书有613例,较2022年(596例)增加17例,总占比约为83%;裁定书有114例,较2022年(108例)增加6例,总占比约为16%;调解书、通知书和决定书共计8例,2023年无新增。

七、民商事案例的二审程序占比最高,2023年特别程序和破产程序均新增1例

751例民商事案例中,审理程序为二审的最多,有476例,总占比较2022年(64%)下降1%;再审有134例,总占比较2022年(17%)上升1%;一审有134例,总占比约为17%;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破产程序及其他共计15例。2023年新增的23例民商事案例,其中审理程序为二审的有12例,再审和一审的分别有7例、2例,特别程序和破产程序均有1例。

八、民商事案例终审结果改判类最多,改判原因以认定事实错误为主

751例民商事案例中二审和再审案例共有610例,终审结果涉及13类。终审结果为改判的最多,有278例,较2022年(271例)增加7例,总占比约为45%;包括二审全部改判110例,二审部分改判93例,再审全部改判52例,再审部分改判23例。其次是维持原判,有261例,较2022年(253例)增加8例,增量最多,总占比约为43%;包括二审维持原判250例,再审维持原判11例。驳回再审申请的有41例,总占比约为7%。二审达成调解协议及二审撤回上诉等6类共30例,总占比约为5%。

改判类案例共计278例,从改判原因来看,认定事实错误的最多,有131例,总占比约为47%;适用法律错误的有91例,总占比约为33%;认定事实错误及适用法律错误均涉及的有56例,总占比约为20%。

图6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商事案例终审结果分布

九、民商事案例关键词为“赔偿责任”“合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占比近两成

751例民商事案例的关键词共有198个,使用频次共计1042次。使用频次50次以上的关键词有3个,其中“赔偿责任”使用频次最多,达100次“合同义务”“违约责任”分别为57次52次共计209次,总占比约为20%;使用频次30次至50次之间的4个,“保险合同”48次、“侵权责任”42次、“合同效力”41次及“保证合同”30次,共计161次,总占比约为15%;使用频次10次至30次之间的有“借款合同”“连带责任”及“执行异议”等17个;使用频次10次以下的有“恶意串通”及“格式条款”等174个。

图7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商事案例关键词分布(10次以上)

十、民商事案例的裁判要点为实体指引的占比近九成

751例民商事案例中,裁判要点为实体指引的有661例,总占比约为88%;裁判要点为程序指引的有60例,总占比约为8%;裁判要点既含实体指引又含程序指引的有30例,总占比约为4%。2023年新增的23例民商事案例的裁判要点为实体指引的有22例,程序指引仅1例。

十一、民商事案例当事人为法人的占比达九成,五成以上聘用律师

当事人类型[6]划分为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三种。751例民商事案例中,当事人含法人的最多,有673例,较2022年(651例)增加22例,总占比较2022年(89%)上升1%;其中一方为法人的有346例,双方均为法人的有327例。当事人不含法人的有78例,较2022年(77例)增加1例,总占比约为10%;其中双方均为自然人的73例,一方为自然人的5例。从聘请律师情况来看,当事人聘请律师的有395例,较2022年(386例)增加9例,总占比约为53%

图8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商事案例当事人类型分布

结语

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全面收录我国各级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例,数据总量已达1.5亿篇,包括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及典型案例等丰富优质的案例资源,已成为大数据分析研究的必备工具。北大法宝将持续充分利用司法案例库进行大数据分析研究,发挥案例的重要作用,敬请关注!

“北大法宝”司法案例研究组

2024年4月

注释:

[1] 本报告中的“之间”“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 新增案由:是指2021年《民事案由规定》中明确表述为“增加”的案由。参见: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的通知》,载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https://www.pkulaw.com/law/),访问日期:2024年1月16日。

[3] 案由存在复选的,按每个案由分别统计。

[4] 专题存在复选的,按每个专题分别统计。

[5] 参见:【法宝引证码】CLI.C66814,正文无审理法院地域信息。载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https://www.pkulaw.com/law/),访问日期:2024年01月19日。

[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当事人类型是对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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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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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金梦洋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刘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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