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房产4月15日讯,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建发股份,600153.SH)发布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警示函、公司相关人员收到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提及建发股份因会计核算不规范和内部控制不健全遭监管层出具警示函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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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建发股份公告)

公告披露,厦门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该决定书编号为【2024】7号,发布机构为厦门证监局,针对建发股份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和内部控制不健全,依据相关法规采取监管措施。

具体如:建发股份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包括财务核算薄弱环节、财务复核程序不到位、房地产业务中长期股权投资及存货减值测试审慎性不足,以及供应链业务中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公司内部控制亦不健全,表现在对子公司管理不到位、合同用印审批不规范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厦门证监局表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四条和第三十六条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九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厦门证监局要求建发股份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学习,严格规范财务核算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控制,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同时,厦门证监局要求建发股份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有权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督管理措施将持续执行。

该决定书已于2024年4月10日发布,并抄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此,建发股份表示,公司对上述监督管理措施高度重视,公司相关人员将根据要求到厦门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汲取本次教训,进一步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核算规范性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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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建发股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