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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陆炎

海南省临高县77岁的老人杨成杰,在被“开除党籍”三年后,终于被恢复了党籍。

杨成杰是海南“为保护孙儿,七旬老人砍伤醉汉获刑”案的当事人。2017年8月,临高县得位村,饮酒后的杨庆全来到同村人杨成杰家附近,从地上捡起石头打砸杨成杰家厨房。

杨成杰时年8岁的孙儿杨某冰从屋里走出来,遭到杨庆全拿着石头追赶。

时年70岁的老人杨成杰闻讯,拿着钩刀出门追赶。在一片竹林,杨成杰看到杨庆全用手掐着孙儿的脖子。

杨成杰喊“快放手”,但杨庆全不肯放手。老人上前,用钩刀砍击杨庆全,致其轻伤一级。

案发后,杨成杰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因年龄超过70岁不执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7月,杨成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这起案件,之所以从“行政案”转为“刑事案”,是因为被砍伤的杨庆全一直在通过信访等方式“闹事”,要求追究老人的刑事责任。

而临高县的办案机关,也将“谁闹谁有理”的理念贯彻到了极致。

2020年11月,杨成杰一审被临高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21年3月,杨成杰二审被海南省第二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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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书中,海南省第二中院提出了“只有第一刀具有防卫性质”的观点,令人匪夷所思。

海南省第二中院称,杨成杰砍击杨庆全的第一刀具有防卫性质,但第一刀后杨庆全就放开了男童,危险解除,此后的几刀,系出于泄愤目的,不属于正当防卫。

2021年4月,杨成杰刑满出狱,开始申诉。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应当构成正当防卫。

他说,杨庆全酒后上门滋事,用石头打砸,又拿石头追赶其孙儿,掐其孙儿的脖子,属于正在连续实施不法侵害行为。

杨成杰还说,案发时他已70岁,杨庆全不到40岁,“他比我年轻30岁,力量对比悬殊,杨庆全还手拿石头,我迫于无奈只能持刀制止杨庆全行凶。”

杨成杰认为,虽然砍击了数刀,但砍击部位都是杨庆全的手脚,并非身体要害部位。

“我的目的是制止杨庆全伤害我孙子,最终也是造成他轻伤,没有造成重大损害。如果我真的想伤害他,就不会只砍手脚部位了。”杨成杰说。

2022年6月,海南省第二中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认为此前判决“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

再审期间,2023年5月,临高县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认定老人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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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成杰告诉笔者,2021年5月31日,二审判决他“有罪”后不久,临高县纪委对他作出了“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理由是他“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作为一名有着4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杨成杰无比珍视自己的党员身份。

在被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后,杨成杰开始为“恢复党籍”之事而奔走。

杨成杰介绍,2023年4月,村支部负责人向他宣布,恢复他的党籍,但他未收到临高县纪委的正式文件通知。

“开除我党籍的时候,出了一份正式文件;恢复党籍的时候,怎么只是口头告知?”杨成杰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