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资讯消息,2024年4月15日,国家金融局新疆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理财资金投前调查、投后管理不到位,准贷记卡业务管理不到位,对乌鲁木齐银行进行罚款140万元处罚。

因对准贷记卡业务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对时任乌鲁木齐银行银行卡部风险管理部经理常春华进行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处罚;对时任银行卡部总经理潘辉进行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处罚。

因对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事项负有责任,对时任乌鲁木齐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储昭赞进行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处罚。

以上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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