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内的

“检察护企”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今年2月起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驻仓山监狱检察室根据本院部署的工作重点和具体举措,紧密结合检察履职,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Part 01

能动履职,访企问需

为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落实落地,驻仓山监狱检察室延伸检察触角,主动摸排与福建省仓山监狱合作的企业名单,了解企业诉求,并就企业家较为关注的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法律问题列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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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驻监检察室联合仓山监狱开展“检察护企,法润榕城”法治宣讲活动,实打实问需于企。会议邀请与监狱合作的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笃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警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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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驻监检察人员详细介绍了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及鼓山地区检察院派驻检察职能;随后,特别邀请北京市京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长清律师和福建大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高玲律师就税收新规、合同风控进行专业普法,在线答疑解惑;会后,向企业家们分发《涉案企业合规指导手册》和《企业犯罪预防手册》。

与会企业家认为:通过此次检企面对面座谈,更加感受到了鼓山检察的司法善意,收获很大。

Part 02

依法办案,监督促和

自“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驻仓山监狱检察室经严格排查后发现,罪犯王某某原为厦门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股东,主要负责软件技术开发,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在职员工数十人,王某某因罪入监服刑已影响到该公司的正常运作及员工的工资收入。驻监检察人员对其公司运营情况和原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该犯对其原犯罪事实表示积极悔改,同时希望能够早日回归社会参与公司经营,为企业发展做贡献。检察机关结合该犯原公司经营以及该犯在押改造情况,为了让罪犯王某某能够早日回归社会,维护好企业正常经营,检察机关建议刑罚执行机关依法对王某某提请减刑,监狱采纳建议,对该犯提请减刑4个月,并于今年3月获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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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驻仓山监狱检察室还立足检察职能,在监狱与合作企业因项目施工安全问题、物资供应验收争议,产品质量认识不一等发生矛盾时,主动介入,就法律层面进行调解,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加强自身合规建设,助推企业经营发展。

下阶段,驻仓山监狱检察室将加强与监狱合作企业联系,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引导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廉洁意识、底线意识。充分利用检察机关新媒体平台,持续宣传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理念、做法、成效,促进凝聚社会共识。

检察机关是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鼓山地区检察院将积极响应上级院关于检察护企系列要求,重点排查福州地区8家监管单位涉民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犯罪名单,推动依法适用减刑假释,促其早日回归社会、恢复企业运营,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职能作用。

供稿:林奋武

编辑:郑艳华

审核:陈新辉